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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同居生下两个娃 引来“家庭矛盾”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3-20 01:02:55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 林华奇通讯员 鲍建平)昨天上午,一名年轻女子一手抱着一个孩子,一手拉着一个孩子,跑进了江北慈城派出所,随后又有两名男子吵闹着跟了进来,要求民警给他们调解纠纷。

两个孩子有两个父亲

  民警询问后得知,这名女子姓谢,贵州人,今年26岁,在宁波打工多年,现暂住慈城镇。5年前,她与老乡向某成了恋人,两人很快过上同居生活。一年后,她为男友生下一个孩子,但他们并没有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孩子还在吃奶的时候,刚做了父亲的向某因盗窃被判刑,坐牢了。谢某独自守着年幼的孩子,含辛茹苦地过了一年。期间,谢某又认识了比她大两岁的老乡罗某。

  罗某看着母子俩很可怜,经常去照顾他们,结果两人日久生情。不久,谢某便带着孩子与罗某同居了,也没有去登记结婚。2年前,谢某又怀孕了,随后为罗某生下一个孩子。就这样, “四口之家”安安稳稳地过了一年多。

  去年7月,向某刑满释放,回到了慈城,谢某的麻烦随之而来。一开始,向某并没有要求谢某回到他身边,但他经常到罗某家看望自己已4岁大的亲生孩子。自己 “老婆”的前男友经常来家里,这让罗某难以接受,为此,他经常与谢某发生争吵。

  “可我也没办法啊!”谢某说,孩子都还小,离不开她照顾,再说前男友看亲生孩子也是无法阻止的。于是,他们3人的矛盾越来越深,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这才吵到了派出所,请求民警调解,给他们想想办法。

孩子妈一时难以取舍

  在派出所,民警解释说,谢某与两名男子都是同居关系,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谢某现在可以选择与任何一人结婚。如果3人对孩子的归属存在争议,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来裁定谢某与向某的孩子跟谁过,以及谢某与罗某的孩子跟谁过。

  “我都不要了。”经过一上午的调解,谢某还是难以取舍,一气之下把两个孩子分别交给两个父亲,自己跑出去了。

  目前,很多年轻的外来务工人员不太重视结婚登记,轻易与恋人同居并生下孩子,结果婚姻关系不确定,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很容易在各方面留下 “后遗症”。民警提醒,未婚年轻人在同居生子方面,一定要特别谨慎,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编辑:王丽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