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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街头“缺胳膊少腿”的霓虹灯不少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3-21 02:25:23

  本报记者曹爱方通讯员曹书伟 

  霓虹灯、灯箱显示不全或不亮,使得夜晚的街道上出现了不少“错别字”。昨天晚上,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会同市照明办开展了景观照明专项整治行动,对江东区霓虹灯设施的缺损、灯光显示不全等现象进行了执法检查。 

  昨晚7时10分,笔者随执法人员来到江东南路与文锦街交汇处,发现锦地咖啡会所的霓虹灯显示不全现象严重,可以说已经“面目全非”:面向江东南路一侧的“锦地咖啡”四字,其中的“地”少了“土”旁;面向文锦街的“锦地咖啡”四字,其中的“锦”字变成了“帛”字,咖啡的“啡”字不但缺了“口”,而且只有“非”字的后半部分。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当场向锦地咖啡会所发出了《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 

  昨晚7时30分,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在中山东路420号发现,霓虹灯“博士眼镜”四字变成了“博士目镜”;在雷公巷,执法人员又发现霓虹灯“百丽大浴场”的“丽”字上面少了一横,令人难以准确叫出其名称。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有关负责人对笔者说:“根据有关规定,霓虹灯、灯箱显示不全或不亮,影响市容的,最高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昨晚7时40分前后,当巡查的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经过彩虹北路时,发现这里的彩虹大药房的霓虹灯也出了不少问题:南侧的“彩虹大药房”5字,“彩”字只剩下了四撇, “房”字下面的“方”字只剩下了上面一点;北侧的“彩虹大药房”5字,居然变成了“彩工大药房”。一位城管执法人员还告诉笔者,如果霓虹灯灯管老化甚至破损,还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据介绍,为规范景观照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昨晚开始的景观照明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将集中对海曙、江东、江北三区主要道路两侧和商业区域的霓虹灯、灯箱进行全面整治,并一直持续到本月月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霓虹灯“缺胳膊少腿”等问题,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将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