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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卖声吵煞人 根治商业噪音需要商家自律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3-21 02:25:24

  本报社会新闻版3月15日以“百米路段九家商店十六个喇叭”为题,报道了药行街市工人文化宫右侧沿街部分商铺,在店门口安置喇叭“高声揽客”, “商业噪声”扰民一事。报道见报后,引起市民强烈反响,不少市民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7000000,反映自己小区或单位附近同样存在的“商业噪声”问题,希望有关部门予以整治。 

  到处可闻“商业噪音” 

  在江北白沙菜场附近工作的王女士来电说: “看到《宁波日报》第7版‘促销商品比拼噪音……’的报道,我们这儿也一样,一家快要拆迁的商店门口摆着一只大喇叭,反反复复在喊‘快来看,快来瞧,每样18元,样样18元……’从早喊到晚,真让人受不了。隔壁商场的一个女孩被吵得头痛欲裂,人都快要崩溃了。昨天她到医院去看神经科,结果花去200多元。由于实在受不了噪音,她最后只好辞职。我们也打了‘110’,但民警一来,喇叭就不响了,民警一走喇叭又响了。真不知怎么办才好。” 

  记者昨天来到王女士所说的那家商店门口,那声音确实够大的。 

  在江东中山东路及曙光路上,记者看到“爱琴海服饰”、 “平价鞋店”、 “时代服饰”、 “广州服饰物卖店”等商店的门口,都有喇叭在大声叫卖。彩虹南路、百丈东路上几家音像店门口,都有喇叭在“赛歌”。而兴宁路上“永和豆浆”门口,音乐声格外响亮。一位姓闻的先生在电话里说,通常见到的“喇叭促销”多为那些小商铺所为,但像海曙中山东路上新世界百货门口也放着两个大喇叭,不时大声播放,似乎有点让人不理解。 

  谁来关闭“商业噪音” 

  “商业噪音”已成为城市居民的心病之一。当记者就此咨询市环保、城管等部门有关人士时,才知道针对商家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方法招揽顾客的行为,处理责任部门是公安部门。对此,《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也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名在基层工作多年的民警称,在处理这种噪音扰民案时,真正予以处罚的很少,绝大部分只能劝告。他告诉记者,接到噪音投诉后,民警都会及时出警,商铺看见警察来了,都会收敛一些。但是要罚款,那事情就复杂了。店主会叫你拿出数据来,那就得要有测试分贝的设备,但基层派出所哪有这种东西?而且有些商家搞促销,音量并不大,很可能没有超过规定,但就是不停地重复鼓噪让人感到心烦,处理这种投诉就更加困难。“所以,要真正让这些‘促销喇叭’的声音轻一点,关键还在于商家本身的素质。一些大的商家就很少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只有商家自身素质提高了,这个问题才能迎刃而解!”这位民警最后这样说。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