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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用工不规范八人被鄞州一制衣厂开除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3-22 11:45:31
  中国宁波网讯 一个月加班150余小时,制衣厂只给了每小时5角钱的加班费。昨天,本报报道了鄞州区五乡镇一家制衣厂要求工人超时加班,并未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一事后,引起鄞州区劳动保障局关注,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为制衣女工彩嫡讨回了200元加班费。

  昨天上午,记者将制衣女工彩嫡的遭遇反映到了鄞州区劳动保障局,就一个月内制衣厂是否可以要求员工加班150个小时,及加班费每小时5角钱是否合理等问题,采访了该局有关工作人员。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因生产需要,可以向员工提出加班,不过一个月内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个小时。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加班工资应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5角钱每小时的加班费是不合理的。他们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记者在鄞州区劳动保障局采访时,遇到了曾在制衣厂上班的魏师傅,他恰好也在投诉制衣厂每小时5角钱加班费的问题。魏师傅拿出去年12月和今年1月的工资明细表给记者看,每小时加班费也是0.50元。他说,去年5月,他进入集士港一家制衣厂上班,也是拿计件工资,也是每天几乎都要加班。他指着工资明细表上 “104”、 “89”两个数字告诉记者,这是他今年1月份和去年12月份的月度加班小时。

  魏师傅说,为了加班费的问题,他和另外7个工友向劳动部门举报了制衣厂用工不规范的情况,结果8人都被制衣厂开除了。他觉得这很不公平,现已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诉书,状告制衣厂。

  魏师傅还说,在制衣厂上班,每个月加班80个小时非常正常,这种工作强度让许多工人都受不了。不过,大家又很无奈,离开这家去了那家,工作环境还是一样,有许多工人只是在私下抱怨抱怨,不敢说出来,生怕被老板开除了。

  昨天下午3点多,五乡劳动服务站一位姓唐的工作人员给记者来电说,他们已到彩嫡曾上班的这家制衣厂进行了调查,制衣厂老板承认了事实,当场给彩嫡补发了200元加班费。(记者 张寅)


【编辑:王丽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