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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010年达50%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3-23 06:36:09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林金康 通讯员王伟霞)为更好地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发文,提出到2010年,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达到50%以上,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率达到60%以上,市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基地的规模经营率达到80%以上。

  为推进这项工作,各地要积极鼓励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全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和劳动力转岗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对流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的就业培训和岗位推介力度。对流出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年限在10年以上农户的劳动力,经县级有关部门认定,在参加就业培训和接受岗位推介时享受被征地人员同等待遇。

  各地还要鼓励规模经营主体进行农田基础设施和现代农业设施投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5年以上、签订规范流转合同、连片规模经营面积5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符合基地建设条件的,可优先列入市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在其直接兴办基地的流转土地上进行的钢管大棚等设施的投入,可享受农业龙头企业技改贴息政策。

  对新组建的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成立的种植、养殖业等农业企业,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 (或出资)面积300亩以上,并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市财政将给予每家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又讯 (记者林金康 通讯员王伟霞)笔者近日从有关会议上获悉,从今年起,我市将在土地流转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大力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村经济合作社开展的 “统一作物布局、统一生产质量标准、统一投入品采购和供应、统一技术培训和统一销售”等 “五统一”服务带动下的新型规模经营模式,以加快推进区域化规模经营,提高整体规模经营水平。


【编辑:王丽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