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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10天里3个被弃的女婴先后离世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3-24 12:18:59
  数据采集日期:3月17日至21日 火化遗体:169具 数据来源:市殡仪馆

  “我们驾驶员刚去接一个死去的弃婴,这不到10天的时间已是第三个了。”上周五下午,记者刚走进市殡仪馆,工作人员徐师傅就告诉记者。 “可怜啊,都是好好的孩子。”好几个工作人员都为此摇头叹惜。

  3月14日,奉化江的滩涂上一个小女婴的尸体被送到了市殡仪馆,是市水上公安分局的同志送来的。该局的孟警官告诉记者,他们是接到群众反映后,在奉化江铁路桥上游200米处的一处滩涂上找到的。 “应该刚生出来不久,大概50厘米高,外表看起来是很健康的,也不知道是哪个狠心的父母下的手。”

  3月16日,鄞州五乡派出所的警官也送来了一个小女婴的尸体。这个小女婴是在五乡龙兴村的岙汤山脚下被发现的。当时她躺在一个纸板箱里,身上除了衣物别无他物。

  加上3月21日被送到市殡仪馆的那个死去的女婴,这不到10天的时间里,就已经有3个被遗弃的女婴死于非命。这些女婴看上去都是白白胖胖的。他们是送来一个,叹息一声。

  声声叹息不禁让记者联想起前年曾经采访过的一条新闻:一个安徽来的20岁未婚打工妹与男友同居,在东钱湖的一家工厂宿舍里生出一个健康的男婴后,毫无育儿常识和法律知识的她,竟然因为害怕被人知道而把男婴扔到宿舍外带电的变压器上。面对婴儿已被烧焦的尸体,在场的群众、警察、记者都默默无语。没有哭泣,没有眼泪……留下的是无尽的遗憾和悲伤。那个狠心而无知的未婚母亲最后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而那些把婴儿扔进冰冷的江水中,扔到荒凉的山岙里的父母们,你们以为偷偷干完了这一切后就没事了,其实,良心的拷问将伴随你们一辈子。生命是最神圣的。触犯生命尊严者迟早要被惩罚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遗弃婴儿是犯法的! (记者 朱尉)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