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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向假冒“房东”租店面吃了哑巴亏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3-27 03:24:25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芦涛 分良 柳斌)看到一家服装店外贴着店面转让的字样,江东的张小姐动心了。在和店主、 “房东”谈过后,她先后付了1万元转让费和4000元租金。没想到最后,她发现所谓的房东居然是假冒的,而真正的房东已打算将这家店面卖掉,不再出租了。

  据百丈派出所民警介绍,3月23日,张小姐在江东彩虹路发现一家店面要转让。正准备开店的她便向女店主询问转店事宜。当时,女店主说,因家里有事,打算将店转让。见张小姐愿意接手,女店主表示房子不是她的,但可以把房东叫来,届时再和张小姐详谈。

  次日, “房东”果然来了,说店面可以出租,但现在的女店主已经和他签过协议,钱也付了,要张小姐和女店主谈租店的事。当天,张小姐付给女店主1000元定金。前天中午,她又支付了1万元转让费和3000元租金,并拿了店里的钥匙。但张小姐始终没查看过对方的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也没正式签协议,只拿了女店主签名的一张收条。

  前晚,张小姐到店里打扫整理。旁边一家水果店的店主看见后感到很奇怪,当得知张小姐已将店面转租下来后,该店主说,他认识房东,但从没听房东说要转让店面。随后,水果店店主联系了真正的房东过来。此时,张小姐才发现她原先所见的 “房东”是假冒的。

  据房东讲,他和原来的女店主于前年6月签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协议,还有两个月就到期了。此前,他已通知女店主打算卖掉店面,准备办过户手续,协议到期就收店不出租了,没想到女店主居然私下搞了个小动作,房东全不知情。而张小姐收条上女店主的签名用的也是假名,无奈之下,她当晚向百丈派出所报了警。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