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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用工检查4月1日起进行 举报:12333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3-30 07:00:48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汤碧琴)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以及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都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究竟做得咋样?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从4月上旬起,对全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和规模以上企业用工情况,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重点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是否使用童工、是否收取押金等情况。劳动保障部门提醒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劳动者如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33。


【编辑:王丽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