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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行人是最大的受害者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3-31 12:16:39
  统计时间:2008年3月22日—28日 数据来源:宁波市殡仪馆 火化遗体数:228具

  上周,市殡仪馆火化遗体228具,比前一周有所增加。其中因为交通事故而不幸意外丧生的人有9个。

  3月24日傍晚,在通途路上,湖北籍外来务工人员张某从一条岔路拐上通途路时,因为视线不清,被一辆飞驰而过的工程车撞上,意外身亡。他的同乡徐师傅告诉记者,通途路上没有路灯,到了黄昏的时候,有些车就打起远光灯,特别刺眼。他和张某以及住在一块的几个老乡出去时,好几次都遇到过险情,没想到这次张某一个人出门去上夜班,就出事情了。记者也曾去过通途路,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分隔,而来来往往的集卡车、工程车速度很快,尤其是到了夜间,强光刺得人的眼睛都要流眼泪,根本就看不清10米之外的道路,安全隐患确实很严重。

  不仅是年轻的小伙子,老年人更是交通事故中常见的受害者。3月26日,家在江东的徐大爷就因为过马路时,行动比较迟缓,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在地,不幸身亡。

  记者查阅了2007年我市交通事故的统计数据,发现去年一共有70个65岁以上的老年人因为行动不便,反应较慢,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占了全年交通意外死亡人数的8%左右。

  而同一份事故统计数据还告诉了我们一个惊人的事实,去年一年里,行人依旧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群体,死亡者达235人,占了死亡总人数的27%多。海曙交警大队的郝警官告诉记者,现在一些司机在潜意识里认为,自己保了险,就算撞死了人也不用负太多责任,而很多行人往往也是下意识地认为司机行车一定会十分谨慎,一定会先让行人的。于是,事故往往就在这种情况下发生。

  郝警官温馨提醒,作为司机一定要握紧方向盘,为大家的平安负责,而对于行人来说,要注意多观察路上的情况,珍惜生命,尤其是老年人出门时最好有家人陪伴。(记者 朱尉 通讯员 郝海涛)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