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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电视购物难以兑现宣传时的承诺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3-31 12:16:38
  中国宁波网讯 “通过电视购物买的手机,用了还不到半年,触屏键盘就坏了。寄去保修,却被指是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还要我在24小时内汇出180元修理费,不然就不给修理。”昨天,市民姜先生给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来电,对电视购物的售后服务提出质疑。

  去年9月底,姜先生通过上海的潮流电视购物频道,买了一款价值1399元的康佳蓝极星触屏手机。但是用了半年还不到,手机触屏上的数字键就不灵了,无法正常使用。于是,姜先生把手机寄到手机保修卡上指定的南京服务点去修理。但对方来电告之,称手机经检测,数字键属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对方要求姜先生在24小时内汇去180元维修费才给维修。不然就把手机原样退回。

  “触屏手机上的数字键,我怎么去人为损坏呢?”这一说法让姜先生感到不可理解,他说: “当初电视购物频道在宣传这款手机时,不但再三保证手机的质量优异,而且售后服务也承诺得很好,说是一年之内全机保修。”姜先生原本准备亲自去南京讨个说法,但考虑到此举费钱又费力,最终放弃了。

  昨天,记者联系上了蓝极星手机南京维修点,对姜先生反映的问题,维修人员这样解释,他们对顾客拿来维修的手机,都会进行检测,判断手机故障是否人为。如果是人为原因造成的,他们就会通知顾客,要求收取维修费用。对方表示,检测结果是由他们的电子工程师作出的,如果消费者不认可,可以去找第三方鉴定机构。

  记者了解到,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规定:“消费者购买或使用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家应当为消费者更换或退货。”但如果厂家说,自己产品没有问题或者指责消费者是人为原因损坏了商品,消费者就比较麻烦,需要找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就手机故障鉴定而言,国内较为权威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是中国泰尔实验室,不过鉴定需要收费。这样看来,一旦厂商推卸责任,最后吃亏的还是消费者。

  (实习生 邬婧婧 记者 王景波)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