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购买墓位前要看三证,养护费收取不得超五年……市民政局昨日向市民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详见A06),坚决制止公墓管理乱收费现象发生。对涉嫌乱收费情况,市民应及时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据介绍,我市所有的经营性公墓都必须经省、市民政部门依法批准才能建立,并由宁波市民政局核发 《宁波市公墓经营许可证》,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后才能向用户提供墓位及配套殡葬服务。市民购买墓位必须要 “三步走”:要看许可证、签订合同、再取得新证书 (即 《公墓墓位使用证书》)。
清明期间,进行祭扫的用户集中,有些墓穴经营单位会向用户收取每年度的护墓费(即管理费)或墓地延期使用费。一般市民所购买的公墓墓位使用年限以20年为一个周期。在使用年限届满前,可以要求延长使用期。墓位续用应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墓位延期使用费。墓位养护费的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民政部门提醒市民,交两费时一定要认清人员并认准专营发票,如果对方提供的是收款凭证或白条,用户可以拒付两费。(记者 魏萍 通讯员 陈绍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