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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农民门诊报销比例大幅提高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4-02 01:40:14
  中国宁波网讯 (龚宁 张伟)应付218.99元,实付177.40元。昨天上午,余姚市大岚镇南岚村农妇周金莲来镇医院看病时惊喜地发现,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了整整一倍。

  4月1日起,余姚将四明山镇、大岚镇、鹿亭乡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30%,包括梁弄在内的4个山区乡镇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山区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时,可当场补偿30%的门诊有效医药费,且不受就诊次数限制,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限额也提高到1000元。此外,从今年起,余姚其他17个镇和街道的参合农民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也从去年的15%提高到了20%。

  前几年,余姚的新型农民合作医疗经费均按每人每年75元筹资,去年人均筹资提高20元,主要用于农民门诊就医补偿,今年人均筹资又提高55元,筹资额达到人均150元。去年,余姚农民住院累计补偿2.2万人次,门诊小病受惠54.1万人次,受益面已从2004年的2.2%提高到了2007年的92.8%。随着小病受惠机制的推行,余姚农民参合积极性也逐年提高,参合率从2004年的87.4%提高到了今年的96.9%。

  在小病受惠机制的推行过程中,余姚把优惠政策向老区农民倾斜。去年,余姚首先在梁弄镇实行了补偿30%的小病受惠制度试点。实施一年来,梁弄镇共有27781人次参合农民享受了小病受惠,补偿金额67.73万元。

  据了解,目前余姚有关部门正在加紧调研,准备明年初把该市参合农民的门诊报销比例全部提高到30%。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