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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菜场发现两条死去的保护动物江豚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4-03 08: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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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肖开荣记者朱军备)4月1日早晨,咸祥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朱岳龙和往常一样与同事一起进行早间市场巡视。忽然,眼尖的朱岳龙发现一摊位后的塑料布下半遮半掩着两条棕灰色的动物,似乎并不像是鱼,于是上前检查。仔细一看,竟然是两条已死亡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江豚。朱岳龙等人随即将其“没收”,因摊主不在场,他们只好将江豚“暂扣”在市场管理办公室,并立即向宁波市海洋渔政执法支队报案。

  经测量核实,这确是两条江豚,身长分别为160厘米和145厘米,每条体重约在75公斤左右。根据《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捕捞、宰杀及贩卖江豚。对此,执法支队立即着手查找摊主,并准备对其进行严处。

  十几分钟后,摊主家属来到市场管理办公室,称并没有私自捕杀和出售江豚。她说,有关部门老早就对渔民进行了宣传教育,江豚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抓来卖的。原来,3月31日夜间,浙鄞渔1175号、1176号船在南舟山海域流网作业时,误捕了这两条江豚。出网时发现江豚已经死亡,遂打电话向市渔政站备了案,随后把江豚运回咸祥,准备等上班后上缴,不想被眼尖的市场管理人员早巡时发现。经与市渔政站备案登记记录核实,两条江豚被运往冷冻厂冷冻,随后将上缴上级部门处理。

  据介绍,近期是江豚的活跃时期,尤其是象山港附近海域,至今已经发现4条误捕的江豚,其中3条死亡,1条放生。因此,市海洋渔政执法支队特别提醒广大渔民朋友,在流网作业时,要加倍小心,避免误捕江豚。若有误捕发生,立即通知市渔政站备案,并及时放生存活的江豚。图为被误捕的江豚。(肖开荣朱军备摄)

【编辑:王丽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