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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典当行也拟试水公司股权质押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4-03 12:05:26
  中国宁波网讯 本月起实施的 《宁波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规则》引来社会各界的关注。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了解到,在近两天为数众多的咨询者中,有人询问:典当行是否也可以为客户办理公司股权质押业务?

  对此,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有关负责人对此的回答是:典当行当然也可以通过客户办理公司股权质押的方式,为客户融资。

  “工商部门最新推出的这个允许公司股权质押的规定,对典当行来说,将意味着民间可典当质押的财物大幅增加。”市内一家典当行负责人林先生称,对于公司股权质押典当业务,目前他们尚在研究中。 “如果一家公司的股权质押后,公司相关人员出现私自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那将会造成质权人 (典当行)的损失。对此,有关部门不知有无监管的办法?”林道出了心中的疑问。

  对此,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有关负责人称,根据 《宁波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规则》规定,出质的股权必须是已经实际缴付出资的,同时,该规则规定,股权在出质后,在未经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出质人是不可以转让的。到工商部门办理的股权出质登记,具有公示和公信的效力。这位负责人称,对于公司股权出质的过程中,典当行等金融单位当然也必须考虑这家出质股权的公司的信誉度,必须考虑该公司在股权出质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记者 周立明 通讯员 毛高蔚)


【编辑:王丽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