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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拉自己家的货物也要罚款?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4-05 10:49:30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 娄明敏)最近几天,家住宁海的汪先生郁闷得不行。前天,他交了4000元罚金,才把暂扣在宁海县公管所的长安小面包车开了回来,而被罚的起因是他的小面包车载了1000多元的货物。 “自己的车装自己的东西也不行吗?”汪先生很纳闷。

无营运资格车子被扣

  3月26日,汪先生开车从宁波市区回宁海,车里装了4张杉木床和一箱五金产品。车子开到宁海县梅林街道时,看到有公管所的工作人员向他招手,示意他靠边停车。

  工作人员在检查了车辆的相关证件后说,汪先生由于在没有营运资格的情况下从事营业性运输,属于非法营运,车辆要扣留并将处罚款。汪先生一听就懵了:“我载的东西都是自己的,怎么是非法营运呢?”

运管部门自家车不应载货

  前天下午,记者就此咨询了宁波市96520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私家车属于非营业性车辆,不应该装载货物,只能装载生活用品。据了解,营业性车辆与非营业性车辆从车辆管理、保险费用、安全管理等方面来看,要求都是不同的。从有关法规的界定来看,营业性运输可分为直接营业性运输和间接营业性运输。驾驶人员通过运输旅客或者运输货物的方式取得运费,如出租车、公交车运输旅客等,属直接营业性运输;而一些工厂、商店自购车辆用于送货、运输原材料等行为,并将相关的费用结算于产品当中的,则属于间接营业性运输。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律师认定标准关键在于是否具有商业性质

  “车辆是否为经营性的道路运输,主要是看车辆是否为他人提供运输和提供运输过程中是否有取酬行为,但这两点没有严格的界定。”京衡律师事务所陶旭峰律师说。

  陶旭峰律师说,所谓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而非法营运行为是指无营运资格的经营者从事商业性的客运和货运行为。

  什么属于商业性质?就是运输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并发生各种商业方式的费用结算。就汪先生遇到的情况来看,显然不属于直接营业性运输。界定他的行为是否属于非法营运,主要要看他是否将运输产品所产生的费用在产品销售时计入产品成本中,就是所谓的是否具有商业性质。


【编辑:王丽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