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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认标准>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4-07 12:17:43
  事故类型: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碰撞

 

  现场环境:无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

 

  形态之一:同方向右转弯的机动车与同向右侧超车的机动车发生事故

 

  责任分配:超车方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右转弯车有过错的承担次要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见图1)

 

  形态之二:不同方向进入路口的机动车发生事故

 

  责任分配:左方车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右方车有过错的承担次要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见图2)

 

  形态之三:右方道路左转弯的机动车与左方道路右转弯的机动车发生事故

 

  责任分配:右方道路左转弯的机动车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另一方机动车有过错的承担次要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左方道路右转弯的车辆未靠右转弯的,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另一方机动车有过错的承担次要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承担同等责任。 (见图3)(记者 屠传宏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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