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2008年第一季度,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和海曙公安分局共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燃放案件7起,具体被查获处罚单位如下: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中心支行;
东郊街道徐家经济股份合作社;
海曙世纪广场“导火线”酒吧;
海曙沙龙美容店;
海曙鼓楼亿家门酒店;
江东欧阳装饰。(蔡浩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