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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来了又走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4-08 07:01:34

  镇海招宝山街道蛟川社区中大新苑小区的居民最近有点烦。小区的物业撤走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可迟迟没有新的物业公司愿意接手。“这样下去,小区环境和安全该如何得到保障啊?”前天,中大新苑居民陈小姐致电本报热线87270000,希望记者能去那里了解一下。

  没有物业,居民生活很不便

  没了物业公司的管理,小区居民们如今明显感受到生活中多了种种不便:横穿小区套近路的外来人员多了;来小区搞上门推销的人也多了;小区一些住户家里出现水管漏水等问题现在只好到外面找人来修……“还经常听说一些住户车棚门锁被撬的事情发生。”陈小姐告诉记者。

  据蛟川社区居委会李主任介绍,负责管理该小区的真诚物业公司是今年过年前入驻小区,在2月22日退出的,前后只有22天的时间。李主任表示,物业公司退出的原因很复杂,主要是业主和物业公司在服务和物业费收缴等问题上存在分歧。

  两家物业都因亏损而撤走

  据了解,住户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在中大新苑已是老问题了。中大新苑小区于2000年建成,共有364户居民,小区规模不大。最早承担小区管理的是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年底,四方物业因物业收费标准偏底,业主拖欠物业费而出现较大亏损,于是借合同到期退出小区。直到2008年2月,小区的居民们才迎来了新的真诚物业,但仍是同样的问题,让该小区再次陷入无物业状态。真诚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进驻中大新苑到撤出,“真诚”不赚钱,反而倒贴钱,“物业无利可图只有选择离开。”

  物业费拖欠带来恶性循环

  “出现这样的局面,主要是因为部分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而造成的。”小区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当初四方物业刚入驻时,小区物业费的收缴情况良好,之后逐年递减,最后几年的收缴率都不到70%,这主要是因为个别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而物业费的拖欠使得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转出现了问题,也影响了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进而造成服务质量的下降,由此形成了恶性循环。

  蛟川社区在今年年初也曾对小区居民做过问卷调查。在居民反馈的200多份意见表中,绝大部分居民表示需要物业管理,但也有一部分居民提出了一些附加条件,例如“不同意物业管理费从0.20元/平方米上涨为0.30元”、“如果物业管得好,可以付费,否则拒缴”等等。这些附加条件都让以赢利为目的的物业公司无法接受。见习记者 石承承

  ■记者观察

  解决物业缺位还得靠协商

  记者从镇海区建设与交通局下属物业办公室了解到,目前镇海区内,和中大新苑面临同样问题的小区大概还有三四个。这些小区普遍规模不大,物业收费标准普遍较低,并存在不同程度的物业费拖欠现象。以中大新苑为例,目前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仅为0.20元/平方米,一部分居民认为物业费过低,可以通过合理涨价来吸引新的物业公司进驻,但也有部分居民对这一做法表示反对,“居民意见很难得到统一,也给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针对居民们提出的“政府给予物业补助”的说法,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只有在1998年前基本建成的老小区,其基础设施建设未按规定配置到位,政府部门会予以适当的物业补助。像中大新苑这样在2000年以后建成的新小区,不能享受这个补贴。

  因此,有关人士还是建议,中大新苑的业主们最好能与相关的物业公司一起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就物业提供服务,以及物业费用如何来定,怎样来收进行协商,共同来解决小区的物业缺位问题。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