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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好产品快申报 推荐产品有效期2年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4-08 01:25:27

  推荐产品标志 

  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蔡国鹏)日前,笔者从宁波市民营企业协会获悉,根据省协会制订的《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推荐产品管理办法》,市协会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产品推荐活动。届时,我市的民营企业可向各地民营个体协会申请“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推荐产品称号”。 

  开始受理企业申请 

  为服务广大会员企业,提升会员企业形象,提高企业争创名牌意识,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协会推荐产品活动,并在萧山投入1000万元资金兴建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大厦。据了解,大厦内将专门为协会推荐产品设置展厅,展示获得协会推荐产品称号的企业。 

  据了解,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推荐产品是指经省协会认定的,由浙江省民营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优良、品牌信誉良好、用户满意度高并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及知名度、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目前,宁波市各级民营企业协会都已开始协会推荐产品前期准备工作,全市民营企业均可向当地的民营企业协会提交申请,并填写《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推荐产品》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被曝光的不得申请 

  据了解,企业可向登记机关所在地县(市)、区以上民营个体协会提出申请,需具备以下条件:申请推荐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是民营企业协会会员单位;生产企业必须持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齐全有效证照;在省内同类产品中,产品质量优良并有较高知名度;当地美誉度较高,并获得市级或县(市)、区级知名商标的产品;产品有有效的注册商标,商标申请人必须与商标注册人、企业名称、产品上标注的名称一致;企业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规范,诚实守信,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无重大质量投诉等。 

  据了解,企业有存在近三年内有被相关部门抽查检测判为不合格产品经历的;近三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属实的;近三年内被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公开点名批评、披露的;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国家限制生产或淘汰的产品等问题的将不能申报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推荐产品。 

  推荐产品有效期二年 

  据了解,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推荐产品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推荐产品的有效期为二年。 

  据介绍,获得“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推荐产品”荣誉称号的企业,将获得奖牌并颁发有关证书。在推荐有效期内,企业可按照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与该企业签订的书面协议,在获得推荐产品的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推荐产品”标志。在有效期满后,未申请继续推荐或未通过的产品,将不得再使用“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推荐产品”标志。 

  -链接 

  标志说明:本标志由浙江省个私协会标志衍生而来,形式与配色遵循协会标志设计风格。标志由内外两环构成,外环为“浙江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推荐”的中英文说明,内环为一双手捧着的“W”符号。 “W”在经济学的含义是“商品、产品”,同时也象征“财富”,也包含了推荐民营企业产品,振兴民营经济的另一层深意。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