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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低价药种类达85%以上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4-08 01:25:23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 檀传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低价药品种类占总药品种类比例,到2010年达到85%以上。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了解到的。

  目前,居民小病在社区就诊的比例占60%以上。如何让居民享受到更便宜的药品呢?市卫生局经过多次调研,出台了《宁波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低价药品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所称的常用低价药品范围,是指国家卫生部有关文件中规定的,药品和医疗机构销售的其他最小包装单位价格在30元以内(包括30元)的药品。

  办法规定,社区医疗机构使用低价药品占总药品金额比例,在2007年基础上,2008年递增8个百分点以上,到2010年达到75%以上。而使用低价药品种类占总药品种类比例,在2007年基础上,2008年递增5个百分点以上,到2010年达到85%以上。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