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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区职工医保政策将作调整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4-09 07:34:27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邓少华)昨天上午,市长毛光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市区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调整情况、听取了2008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宁波传递有关筹备工作情况汇报等。

  会议认为, 《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实施一年多来,总体运行比较平稳,覆盖面稳步扩大,职工的医疗待遇得到基本保障,医保基金收支状况良好。但在该规定的实施中,也反映出参保人员就医主要集中在大医院、部分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负担较重等问题。依照《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三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和待遇标准,根据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需要调整的,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决定”的精神,以及市区职工医疗保险运行的实际和目前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状况,会议决定对市区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作适度调整。

  这次市区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坚持不增加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费负担、适当提高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水平、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的原则,包括调整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提高部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比例,调整大病救助金支付标准,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待遇,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的住院医疗待遇,增加特殊病种治疗项目和进一步研究制定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及职工医疗保险救助减负政策等。

  会议强调,市区职工医疗保险政策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坚持以人为本,精心谋划,处理好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逐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确保群众“病有所医”。同时,要通过政策调整,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合理地分流病人,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上医院的就诊模式,着力缓解群众“看病难”。

  北京奥运火炬传递活动已全面展开,圣火将于5月中旬传递到宁波。会议听取了宁波市奥运火炬传递筹备工作的汇报,并通过了有关工作方案。会议要求,充分利用奥运火炬接力的机遇,展示宁波悠久历史、灿烂文化、绚丽风光以及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树立宁波形象,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科学务实、勇于创新,圆满完成奥运火炬在宁波的传递。

  会议还审议了《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改草案)、《宁波电网中长期目标网架规划》、《宁波市地面沉降“十一五”防治规划(2006—2010)》,并研究了市政府4月份重点工作。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