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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3446公里村道纳入公路法规管理范围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08-04-09 09:15:57

  中国宁波网消息(记者朱慧慧通讯员郑伟)从2008年4月起,在村道边建房必须建在路外5米,设置交叉道口等涉及村道公路的8项活动须经公路管理部门审批。这是新修订实施的《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作出的新规定。

  由于历史原因,长期来村道基本是由当地乡村自建自养自管,等级低、通行能力差、管理混乱。宁波现有村道3446公里,分布在10个县(市)区,里程最长的是慈溪市,为715公里。

  根据新规定,今后凡是从事占用、挖掘公路,穿越、跨越公路作业,设置平面交叉道口,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非公路标志设置,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上路行驶,超限运输,公路林木砍伐等8项活动必须事先报当地公路部门审批。

  《条例》同时明确禁止在村道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取石取土,设置管线,集市贸易,利用桥涵搭建设施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3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