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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法院推出 “邮路立案”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4-10 14:47:36

  本报讯“法院开通邮路立案,为我们外地人打官司带来了方便。”昨天,安徽阜阳人郭先生在给镇海法院立案庭的来电中满口赞誉。

  郭先生因一份合同上的款项差错与镇海一家化工公司发生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没达成共识。

  郭先生想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可一算账,从安徽到宁波来回奔波打官司,不仅耗时长,支出费用也大。为此,他试着给镇海法院立案庭打了个电话,诉说了自己的苦衷。没想到,法官告诉他,立案过程中无需他亲自来宁波,只要将诉状、证据等材料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到法院,法院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就可以立案了。他立即备齐了诉讼材料邮寄到镇海法院,一星期后,他就收到了法院发出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和预交诉讼费通知书。昨天,他特意打电话给法院表示感谢。

  据了解,除了邮路立案外,镇海法院立案庭还开通了网上立案、电话传真立案。这样一来,外地当事人在整个立案过程中无需亲自到法院办理手续,只需开庭时前来镇海参加庭审即可,跑一趟就能完成全部诉讼过程。(记者屠传宏通讯员曾庆锋金明明)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