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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叫价:500元能买4万企业主个人信息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4-11 07:43:02

  核心提示

  手机号码等本是私人信息资料,未经本人同意,一般不准随便使用。不可思议的是,竟有人通过网络等途径公开叫卖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昨天,一名自称姓李的男子向记者叫价,500元就可买到宁波4万多名企业老总的个人信息。记者随机调查核实,李某提供的信息80%都是真实的。令人担忧的是,他声称还将在现有基础上完善这些信息,增加企业老总的家庭住址、个人爱好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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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主不堪骚扰

  老曹是江东某企业负责人,近半个多月来,他被莫名其妙的来电折磨得苦不堪言。每天至少接到10多个陌生电话,有时凌晨1点多钟也会被吵醒。那些来电有的是向他推销保险的,有的则是向他推销产品的等等。蹊跷的是,这些陌生来电者他都不认识,而对方却不仅知道他的姓名,还知道他公司的主要业务。由于多年的业务关系,他无法关机,更不能更换手机号码。 “他们怎么会如此了解我?”老曹非常纳闷,决定找出其中原因。几天前,经朋友指点,他终于在网上找到了一个专门出售宁波老板信息的帖子。发帖者承认,曾有多人购买过他的这套信息。准确率80%以上

  前天晚上,根据老曹提供的线索,记者在网上找到了这个帖子。帖子宣称有宁波大市区里所有企业家的手机号码,价格实惠,信用第一,宁波市区内可当面交易等,并留下了一个QQ号。当晚,记者通过QQ与该发帖者、自称姓李的男子取得了联系。

  得知记者有意购买那些信息,李某向记者报价称,宁波老三区企业老总的信息每1000个35元;其次一级每1000个25元;镇海、北仑、余姚、慈溪等地的每1000个15元。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手机号码、公司名字、地址等。他说他手头有数万条信息,几乎囊括了宁波大市区所有的企业。至于这些信息的准确性,他承认不会百分之百准确,但从之前从他那里购买了信息的“顾客”那里反馈过来的情况看,至少80%以上是准确的。他告诉记者,企业老总这一群体年收入丰厚,消费实力强,自身素质高,喜欢高消费、休闲娱乐,对于做保险、高端会所、高端礼品、休闲用品、会议等各种销售业务的销售人员来说,这些信息有相当高的价值。说到交易方式,他坚持网上交易,经记者再三要求,他同意面谈后再交易。

  通过电子文档发送

  昨天上午8点多钟,记者在汽车西站附近见到了这名李姓男子。30多岁的他看上去很精明。他并未带来大量的信息,只向记者出示了一张32开的稿纸,上面记录着10多个信息。为证实信息的真实性,记者当场拨打了三个号码,都是真实的。他说所有的信息都有电子版,可以通过电脑与记者交易,因为如果将那么多信息全打印出来,需要好几十张纸,增加了成本。他承诺说,可以先把记者所需要的信息通过电子文档的形式发给记者,但设有密码,只要记者将钞票打到他的账户后,他就会将密码告知。经过讨价还价,他说可以给记者提供宁波4万企业主的个人信息,价格500元。

  问及这些信息的来源,李某显得很神秘,只是说他有路子搞到这些信息,加上日常工作中积累下来的信息一起整理成册,顺便赚点外快,其余的则闭口不提。李某声称,目前他正打算对这些个人信息予以完善,再增加企业主的家庭住址,所驾驶车辆、个人爱好等相关信息,这样信息的价值会更大,当然价格也会更高一些。之后他给记者留了个手机号码,要记者回去后通过电脑与其联系。

  销售员是最大买家

  当天上午10点钟多,记者就收到了李某从电脑上发过来的样本。这些信息包括企业主的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号码、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等6项。他向记者承诺,只要将钱打到他的账户,他马上将所需信息发过来。

  随后,记者按照样本里提供的信息首先拨通了宁波某冷冻公司周总的手机号码。经测试,信息果然是真实的。得知记者的身份后,周总懊恼地说,难怪经常会收到那么多莫名其妙的短信和电话,想不到竟有人在赚这种钱,这太不道德了。经测试,李某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准确率果然在80%左右。

  那么到底是哪些人在购买这些个人信息呢?据李某介绍,从事保险、房产推销等行业的业务员是这些信息的最大买家。特别是那些刚入行的业务员,因为手头客户资料很少,业务开展很困难,于是通过各种途径寻找客户资料,然后采取电话攻势推销服务和产品。据悉,他们拿到这些资料后,都是以短信群发的方式进行联系的。

  严重侵犯公民隐私

  令人担忧的是,记者近两天在网上还看到了多家出售个人信息的所谓公司和网站。他们宣称,手里除了有消费能力强的老板信息外,还有全市数万名车主的详细信息等。只要几百元钱,这些信息就唾手可得。

  “从某种意义上说,手机号码等信息是个人隐私,是不允许被泄露或者倒卖的。”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的吕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经常被垃圾短信和不明来电骚扰的人,吕律师说,如果要维权,只能从追查手机号码从哪地方泄露入手,如果发现是通过不正当途径泄露的,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但取证非常困难,这也致使很多消费者无法维权,只能做好个人信息的保密,防止泄露。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向多人散布其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其行为属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散布个人隐私的,公安部门可对其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上罚款。记者程鑫江涛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