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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一审被判18年
稿源: 新华网  | 2008-04-11 16:13:02
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一审被判18年
图为上午11时30分,载有陈良宇的车队驶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中新社发齐天摄

  新华网天津4月11日电(记者田雨吴晶)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11日下午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舆论认为,陈良宇被依法惩处,体现了中共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决不姑息手软,彰显了中共清除侵蚀党的肌体蛀虫的决心和能力。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陈良宇的犯罪事实为:1988年至2006年,陈良宇利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区长,上海市副市长、市长,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上海新黄浦(集团)公司、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等单位在拆迁补偿、获得财政补贴款、解决楼盘闲置问题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案发后,陈良宇动员其亲属退缴全部赃款。

  2002年,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代理市长、市长期间,违反有关程序规定,擅自决定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持有的上海路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限期转让给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导致该股权价值未按规定进行评估而被低价转让,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亿余元。

  2002年至2003年,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市长、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期间,明知其弟陈良军不具备土地开发的资质和条件,为徇私情同意有关部门违规为陈良军征用土地,导致537亩土地被征用,其中183亩系由耕地转为建设用地。陈良军最终违规获得354亩土地使用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41万余元。后陈良军将其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变相倒卖,非法获利1.18亿元。

  2004年,陈良宇在担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期间,违反规定,帮助某公司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融资,致使1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被违规动用而置于巨大的风险之中。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陈良宇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犯滥用职权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对于所犯受贿罪有悔罪表现,能够退缴全部赃款,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另悉,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自2006年7月5日开始,中共中央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反映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运营社保基金问题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的陈良宇涉嫌严重违纪。2006年8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作出了对陈良宇有关问题进行初核的决定。中央纪委随即组织力量进行了初核。

  2006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央纪委《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决定免去陈良宇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央纪委对陈良宇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

  2007年7月24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依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罢免陈良宇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此前,上海市黄浦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已依法罢免陈良宇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在随后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陈良宇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被依法终止。

  2007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央纪委《关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根据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公职处分;对陈良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07年10月9日至12日举行的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此前作出的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的处分。

上海社保案人物判决情况一览
姓名 曾任职务 受审时间 罪名 判刑情况
陈良宇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 2008年3月25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 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三项罪名 有期徒刑18年
张荣坤
原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7年12月27日在吉林省松原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 五项罪名:行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欺诈发行债券罪、虚报注册资本罪 有期徒刑19年
祝均一
原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2007年9月23日在长春中院受审 罪名:受贿约160万元、挪用公款10亿元以及滥用职权罪 有期徒刑18年
陆祺伟 原上海劳动和社保局社保基金监管处处长 2007年9月23日在长春中院受审 受贿100万元 有期徒刑8年
吴明烈 原新黄浦集团董事长 2007年9月23日在长春中院受审(吉林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牵涉华闻收购新黄埔案、受贿1000万元 无期徒刑
王政 原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2007年9月23日在长春中院受审 牵涉华闻收购新黄埔案、行贿1000万元 有期徒刑3年
韩国璋 原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07年9月23日在长春中院受审 牵涉上海电气案、受贿600余万元 无期徒刑
李松坚 原上海明园集团董事长、原上海电气非执行董事 2007年9月23日在长春中院受审 牵涉上海电气案、挪用5000万元、行贿70万元 有期徒刑1年半
王成明 原上海电气董事长 2007年12月20日在长春中院受审(吉林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牵涉上海电气案、与严金宝陆天明共同贪污3亿元、受贿21万元 执行死缓
孙路一
牵线搭桥
原上海市委副秘书长、上海市委办公厅主任 2007年9月25日在长春中院受审 受贿500余万元 有期徒刑15年
秦裕
牵线搭桥
原上海市宝山区区长 2007年9月25日在长春中院受审(吉林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受贿682万余元 无期徒刑
没收所有财产
王国雄 原上海工投总裁 2007年9月26日在上海一中院受审 受贿500万元 无期徒刑
没收个人财产
凌宝亨 原上海市国资委主任 2007年9月25日在上海一中院受审 受贿50万元 有期徒刑8年
吴鸿玫 原上海市国资委副主任 2007年9月25日在上海一中院受审 受贿196万元 有期徒刑11年
韩方河 原华安基金总经理 2007年9月26日在上海一中院受审 牵涉操纵海欣股价案、受贿超过400万元 获刑18年
郁知非 原上海国际赛车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1月3日在安徽省芜湖中院受审 职务侵占105万元 有期徒刑四年 罚金30万元
殷国元 原上海房地局副局长 未开庭 涉嫌为陈良军违规批地  
陈超贤 原上海市长宁区区长 未开庭 在任职黄埔区常务副区长期间有腐败问题  
王维工
为张荣坤牵线搭桥
原上海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上海某高级领导秘书 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收受张荣坤贿赂950万元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