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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专盗电瓶三轮车犯罪团伙告破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4-14 13:46:03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吴向正通讯员徐京发)由张某等22人组成的犯罪团伙盗窃电瓶三轮车一案,日前由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并向慈溪市法院提起公诉。

  据介绍,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慈溪市频频发生电瓶三轮车失窃案。这一系列的案件,引起了慈溪市公安局的重视。由于盗窃车辆犯罪地点涉及慈溪市及周边地区,加上犯罪分子作案日趋猖獗,宁波市公安局将此案作为2007年挂牌督办案件。2007年4月12日,慈溪警方根据线索在一家宾馆抓获主犯安徽阜阳籍张某及另外2名犯罪分子。当得知同伙落网,该犯罪团伙的其他犯罪分子作鸟兽散,陆续逃离了慈溪。从2007年4月份到10月,慈溪警方在慈溪及安徽等地先后抓获22名犯罪团伙成员。

  随着案件的告破,该盗窃犯罪团伙的“面纱”也逐步被揭开。

  2005年下半年,来慈溪多年的张某发现盗窃电瓶三轮车是很好的发财“行当”。因为电瓶三轮车价值不大,即使失窃,失主也未必报案。于是,张某联合他的哥哥,并纠集来慈溪务工的安徽老乡开始了盗窃犯罪活动。张某深知组织好这个盗窃“团队”要比他亲自参与盗窃更为重要。于是,经过他的策划和组织,逐渐形成了一个集“盗车、接车、收车”为一体的盗窃犯罪链条。张某还要求每个成员交纳500元“保护费”。这笔款项由张某统一管理,用以支付犯罪过程中的“工伤”医疗等费用。至此,一个具有经费保障的稳固的盗窃犯罪团伙终于形成。

  有证据表明,该犯罪团伙共作案95起;已被提起公诉的22名被告人中,有5人涉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上,有9人涉案金额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其余8人涉案金额在2万元以下。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