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从本月起,在村道边建房必须建在路旁5米外,设置交叉道口等涉及村道公路的8项活动须经公路管理部门审批。记者昨天从市公路局获悉,新修订实施的《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市公路局已着手全面接管村道的许可、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今后,涉及村道的审批均由县(市)区公路路政大队负责。
我市公路总里程9320公里,密度94.95公里/百平方公里。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村道基本是由当地乡村自建自养自管。2003年到2007年5年时间,我市投入27.1亿元,建设农村公路2600公里,改善了近1300个村的交通条件,行政村通等级公路率、路面硬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的交通出行状况有了明显好转。
据了解,村道包括三个层次的道路,即建制村之间的主要连接线,建制村与乡道及以上公路的主要连接线,建制村区域内已建成通车并达到准四级及以上技术标准的公路。按照这一标准,我市现有村道3446公里,分布在10个县(市)区,里程最长的是慈溪市,为715公里。
根据新修订实施的《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今后凡从事占用、挖掘公路,穿越、跨越公路作业,设置平面交叉道口,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非公路标志设置,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上路行驶,超限运输,公路林木砍伐等8项活动必须事先报当地公路部门审批。(记者吴明京通讯员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