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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许霆案"今日开庭
稿源: 青年时报  | 2008-04-15 13:06:08

  

  中新浙江网4月15日电2007年1月28日,湖南人唐风军用弟弟唐风光的卡,在宁波鄞州区某银行ATM机进行转账时,ATM机发生了故障,他转出的钱越多,弟弟卡上的钱反而就越多,到第二天中午,卡中总共被转入2254586.7元。

  随后,唐风军将卡里50多万元金额,转到了一张新办的卡里。当天下午,唐氏兄弟,又一口气跑了十多家银行,通过银行柜台共取走现金579500元。

  1月31日,家人对兄弟俩进行了劝说,唐风军主动打通银行咨询电话,工作人员查询银行卡后惊讶地发现,那张“神奇的卡”上,显示已被预支200多万元。当晚,唐氏兄弟被逮捕。

  今天,这起拖了一年多的案件终于要在宁波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唐氏兄弟的辩护律师团认为,他们已掌握了重要证据。而民间和法律界人士对此案,呼吁以侵占罪量刑的声音较高。当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时,盗窃罪可处无期徒刑或死刑,而侵占罪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并处罚金。

  案件无法定性迟迟未能开庭

  虽然此案发生已有1年多时间,但由于种种原因,案件却一直没有开庭审理。

  去年3月15日,鄞州区公安分局将此案移送鄞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去年4月16日鄞州区检察院向鄞州区法院提起公诉。但是,两次审理过程,均被延后。

  去年9月17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改由中级法院审理,案件被鄞州区检察院报送至宁波市检察院审查。

  宁波市检察院受理后,又前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今年3月31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了宁波市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以盗窃罪起诉唐氏兄弟。

  “虽然事情很简单,就是利用ATM机的错误,转移资金。但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前后几次审理延后、退回补查,就是因为无法对案件的性质下定义。”宁波中级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事实、证据确凿,但大家对事件的性质看法不同,所以才拖了这么长时间。”

  辩护律师团:我们已掌握重要证据

  今天下午2:00,这个悬了1年多的案件,终于要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

  杭州律师何长明、张忠元,将为唐风光提供免费辩护。宁波律师张朝惠、尤耀辉,将作为唐风军的辩护律师。

  “什么是盗窃?盗窃的概念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唐氏兄弟的律师团认为,“唐氏兄弟在ATM机上获取服务,是在履行与银行的合同,双方都是知情的,这怎么能算是盗窃呢?”

  “与许霆案的辩护不同,我认为,ATM机就代表了银行,人机交易,就是个人与银行方面的交易,这是‘两厢情愿’的事。”何长明说,“最后查账显示银行卡被预支,只能说这笔钱是唐氏兄弟向银行借的,而非是盗窃的。顶多算是不当得利!我们已经掌握了最重要的证据,就是这件事情的本身。”

  以侵占罪量刑呼声较高

  案件发生已一年多,目前,法律界人士、普通群众的意见,呼吁以侵占罪量刑的声音较高。

  法学界人士王学进在其博客上撰文认为:与许霆案相比,唐氏兄弟并不是通过故障的ATM机直接取现,而是通过转账后的卡取出存款,同时,在银行的记录里,他们的账户是欠了银行200多万元。更主要的是,唐风军是主动打电话到银行询问ATM机是否出错,才使银行联手警方很快破获此案,后又交还了全部款项。从作案过程到案犯的恶意占有及对银行造成的损失来看,都没有许霆案严重。因此,“唐氏兄弟案”更适于以侵占罪量刑。

  “说得通俗一点,他们拿了不是自己的钱,数目还这么大,被判有罪的可能性很大。但是适用盗窃罪判,还是适用别的罪名,这就要看庭审结果了。”宁波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悉,此案的审理,全国各地很多媒体都向法院提出了要求旁听的申请。

  唐氏兄弟的命运究竟如何?法庭上,控辩双方又将如何展开辩论?时报将对此案继续予以关注。

  侵占罪可轻判

  比照我国刑法对盗窃罪与侵占罪的规定,当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时,盗窃罪处无期徒刑或死刑,而侵占罪只是处以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并处罚金。作者:蔡怀光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