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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举行防汛防台日宣传活动
稿源:  | 2008-04-15 15:31:02

  中国宁波新闻网讯(见习记者仇九鼎)今日上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暨浙江省第二个防汛防台日宣传活动在中山广场进行。本次宣传活动主旨是:以人为本、科学防御,着力提升防台抗灾综合能力。

     据市水利局有关人士介绍,今年我市汛期降水略偏少,但短时集中强降水和强对流天数可能增多,所以要注意短时洪涝和地质灾害及阶段性干旱的发生。今年宁波高温干旱程度总体也重于常年。

         我市地处浙东沿海,饱受台风侵袭,建国以来共有160多个台风影响我市,平均每年2-3个,累计经济损失近200亿元,死亡4000余人。而2008年为我市气象灾害偏重年份,极端气候事件将频繁发生。预计今年汛期台风活动比常年活跃,影响宁波的台风偏多,有3-4个,其中影响严重的有2个左右。

    相关链接:《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

  紧急防汛期可停课停工停市———第三十条,在紧急防汛期,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预案,采取停止户外集体活动、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工厂停工、市场停市以及交通管制等必要措施。

  防止高空坠物———第三十三条,受台风影响较大地区的居民应当增强防风避险意识,落实防风安全措施,防止阳台、窗台、露台、屋顶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坠落造成安全事故。

  大旱时节水价可调———第三十六条,在非常抗旱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组织采取用水限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告,如限时或者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临时性水价制度;分段分片集中供水等。

宣传现场

市民仔细在观看

【编辑:仇九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