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 林华奇通讯员 周云剑 李波)6年前,宁海人泮(pàn)某投资办了一家纸制品公司,但头一年就亏了300万元,此后公司连年亏损,泮某开始向企业和个人借款以维持公司运转,借款的月利息从1分利涨到8分利或一角利,急需还钱时他甚至以月利息一角五分(年利率180%)借款,最后欠债连本带利滚到1亿多元,泮某无力还钱,最后借了一笔巨款外逃,但被警方抓获。
记者昨天从宁海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泮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批捕,目前查证属实的非法借款已达7000多万元,其他借款尚待进一步确认。
公司亏损不断举债
泮某36岁,初中文化,2002年他与王某合股创办了宁波华宝纸制品有限公司,其中泮某占60%股份,王某占40%。“头两年,我没怎么参与管理,竟连本带息亏了近1000万元,我不甘心就这么算了。”泮某向警方交代称,当时觉得只要资金充足,自己肯定能东山再起,便举债来维持公司经营,起先借款的月利息并不算高,大多在1分到3分利之间。
泮某借钱还清了王某的140万元股本后,独自管理公司,但2005年台风的破坏又给他带来7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又与几家设备、纸张供应商因合同纠纷打起了涉案数百万元的官司,泮某疲于应付诉讼,根本无暇公司经营。为了维持公司运转,泮某从朋友何某那里借了200万元,用于偿还设备款、纸张款,月息2分利左右。
后来,泮某要买一片土地扩建厂房,又向何某借了100万元。由于急需用钱,泮某竟以月利息8分 (年利率96%)的高利息又向潘某借了100万元,用于支付厂房做土地证等相关费用。2005年底,公司又亏了200万元,连带2004年欠下债务所支付的利息,泮某账上已欠下2000多万元。
“原本想救个急,过几天就还,但这个洞补上了,那个洞又开了。”泮某向警方交代称,亏空太大了,公司一直不见好转,他只好继续借钱,拆东墙补西墙。
月利息最高一角五分
2006年,他造新厂房投入了100万元,购买新设备又投入1000万元,由于两笔业务质量有问题还赔了200万元。为了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他从当年10月开始在江苏盐城购买土地办厂,买了60亩土地,连带造厂房,又投入了700万元左右。这些钱都是借来的,至2006年底,泮某所欠债务已达到7000多万元。
后来,泮某发现身边凡是能借到钱的都借遍了,借钱越来越难,利息也在飞涨。以前月利息3分利可借到的,现在要8分利甚至一角利,有时一笔债务到期,债主急着要钱,他就以月利息一角五分利借钱,这相当于年利息180%,也就是说借了100万元,一年的利息就要付180万元。
2007年,泮某除了向银行贷款,开始向一些担保公司或典当行等借钱。当年5月,泮某为自己在宁海购买了一套房子,买房子连装修花去了90多万元。公司造房子用了80万元左右,购买设备又投入200万元,还增加了400万元的流动资金,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2007年12月30日那天,公司的会计打电话给泮某,说2008年1月5日和6日将有几笔贷款和借款到期必须要归还。“年底银行银根收紧,我知道这个年关过不去了。”泮某说,他当时对所借的钱算了一下,发现6年来连本带息已欠下1.2亿元了,而企业的经营状况仍不是很好,根本不可能付清这些借款,这时他想到了出逃。
借400万潜逃被抓
今年1月2日,泮某来到某担保公司,一下借了400万元现金。他将80万元用于支付公司员工工资,50万元还给潘某,50万元还给林某,20万元还给李某,付给担保公司利息10万元,又付给王某利息15万元,付给郑某利息15万元。随后,他花了30万元购买了一辆商务车,带着剩下的110万元逃到北方某地,还用60万元在当地购买了一套房子。泮某外逃后,几十名债主纷纷向警方报案。2月2日,泮某跑到广西,被警方抓获。
近日,宁海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泮某批捕。主办检察官表示,泮某自2004年经营以来,在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资格的情况下,采取书面或口头承诺还本付息的方式,以借款、资金周转等名义,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目前已查实先后向24名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借款7129万元以上。上述资金被泮某用于支付高额借款利息、公司经营及个人使用等,至今未归还。由于这种民间借贷的对象范围具有不特定性,且借款利率高于法定利率,严重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处理之中,一些尚未确定的借款项目有待查证,总额可能会上升。
记者采访了解到,借钱给泮某的人,有些是他的朋友,有些是经人介绍的,他们大都冲着高额的利息收益而来,觉得泮某产业庞大,放心地借钱给他。如潘某听人介绍泮某借款能出8分月利,起初并不放心,当他看到泮某的公司规模很大,就像吃了颗定心丸,先后分多次借了1000多万元给泮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