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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商部门:家乐福销售过期食品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4-17 09:08:55

  工商执法人员在家乐福检查。记者庞锦燕摄

  本报讯(记者庞锦燕)一种商品两个保质期、两个生产日期;部分过期食品仍在销售。昨天,宁波市工商局对甬城几家大型超市展开例行食品检查,在家乐福发现了一批已经过期的酸奶和豆制品。执法人员当即对这些过期食品采取了撤柜处理,并予以立案调查。

  食品过期仍在销售

  昨天下午两点,记者跟随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来到开业不久的家乐福琴桥店抽检现场。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8瓶580g装的“味全”芦荟味低脂调味酸牛奶生产日期为3月24日,保质期为21天,至4月13日止,但仍被放在货架上销售。

  执法人员随后在货架上发现,除了580g的酸奶过期外,16罐100g纸盒装“味全”草莓味酸奶喷码上标识着保质期4月15日,显然也已经过期,超市方面却没有及时下柜。

  除了酸奶,执法人员还发现豆制品也有过期现象。一种净含量350克塑盒装的豆腐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为4月12日,产品在冷藏条件下能保存3天,常温下只能保存1天,无论是哪种存储条件,显然已经过期。

  此外,工商执法人员在家乐福江东店也查出销售过期食品的情况。一袋由杭州天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桔红糕,保质期只有10天时间,上面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08年3月28日。

  一商品两个生产日期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期食品的时候,意外在糕点专柜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标价2元的“江北慈城丹桥年糕加工厂”生产的年糕竟然有两个保质期、两个生产日期。记者注意到,厂家在出厂日期旁边注释着保质期2天,而家乐福则另外在年糕上贴的标签却写了5天保质期。同时,厂家和家乐福贴的标签显示的生产日期也不同。按照年糕出厂时厂家标识的生产日期,这批年糕明显已经过期。

  销售人员对此表示,对这批年糕的情况并不知情。执法人员说,这种外包装标贴内容不一致的情况,是不允许发生的。

  执法人员对这些过期食品和问题食品全部进行了撤柜并予以立案调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这些情况,市工商局打算扩大检查范围,对全市范围内的超市及相关的商场超市销售的食品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消费安全。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