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通讯员谢长彪林国运柳春艳)前天,奉化工商分局对全市383家农村“放心店”进行再次考核验收,对其中83家不合格“放心店”实行摘牌,此举在全市农村引起很大震动。
据了解,这些被摘牌的食品杂货店,都是违反了农村“放心店”创建要求。江口街道前胡村一家“放心店”由于经营的湘西辣面过期而被摘牌。溪口镇岩头村经营户毛华娣的店自挂上“放心店”牌子后,月营业额比原先增长了30%以上。但店主为了应付生意忽略了对食品安全把关,未能及时填写进货台账,也未在经销的食品上打上“放心店”编码,结果自己砸了这块牌子。
我市自2004年开始在全市农村推广争创农村“放心店”活动,引入食品安全准入机制,对经营食品实行台账登记和索证备案,以此严把农村食品安全关。工商部门对农村“放心店”实行1年四次检查,要求“放心店”建立进货台账,索取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测合格报告,并对经营的食品全部打上“放心店”编码,编码含有商店名称和商品价格,方便消费者投诉和工商部门监管。
据工商分局负责人介绍,农村“放心店”活动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但“放心店”不搞终身制,只要是违反了食品安全规定,同样要面临摘牌通报,其目的就是要营造创建氛围,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把好食品安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