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奉化
奉化一"无名"女警与刑释人员的真情故事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4-18 01:25:57

  63岁的孤寡老人侯某因为盗窃曾3次入狱,“监龄”达17年。8年前,侯某第3次刑满释放回到了奉化西坞,从此得到了把他送进牢房的西坞派出所民警们的帮助,其中一位女民警8年来更是在经济上资助他。去年过年前,这位女民警又花2万元钱帮侯某在奉化溪口镇畸山村买了一间栖身的房子。 

  一个细节感动刑释人员 

  记者面前摊着一份密密麻麻地写着感激之语的书信,这是侯某日前写给奉化公安局领导的。在信中,侯某称那位女民警是活着的“雷锋”。 

  事情还得从2000年说起。那年,55岁的侯某第3次刑满释放来到西坞派出所办理户籍手续。当时侯某心想,这下肯定逃脱不了被人讽刺的尴尬场面。然而从他踏进派出所门槛的那一刻起,就感觉到了人间的温暖。接待他的一位内勤女民警语重心长地对他说: “你这次归来,我们为你高兴,希望你以后好好做人,不要一条道上走到黑!”当得悉侯某连办证的钱也没有时,这位女民警悄悄地帮他垫付了。侯某离开时,女民警又塞给他100元钱,让他先找个地方住下来,再设法找个工作。 

  侯某3岁离开亲娘,6岁被祖母抱给他人继养。从14岁开始,他就过起了流浪生活。 “在我的忆记中,没有人给过我温暖,大家都说我贼性难改,因此我也就‘横是横’了。但这位女民警当时关爱我的这个细节,永远铭记在我的心里。我默默告诉自己,要重新做人,回报民警的关爱。”在采访中,侯某告诉记者。 

  特别的关爱给特殊的人 

  记者在西坞派出所采访时,这位女民警谢绝了我们的采访。她让同事转告我们,不想为此成为“新闻人物”。为了尊重她的意愿,记者只好用“女民警”来称呼她。 

  自从8年前侯某在西坞派出所办理户籍手续后,这位女民警就把侯某当作了自己的帮教对象。她的同事告诉我们,因为侯某孤独一人,又无亲无故,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当初这位女民警认为,如果缺少社会的关爱,侯某说不定会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在她的建议下,西坞派出所全体民警隔三差五地找侯某了解生活情况,逢年过节上门看望他。民警们的一举一动,使得侯某改掉了过去好逸恶劳的生活习惯。后来,当地政府部门又给侯某办理了低保手续。 

  前几年,这位女民警调到奉化公安局办证中心、治安大队工作。工作环境变了,可她对侯某的关心依旧,8年来一直帮助和资助侯某的生活。年前腊月十四,侯某出于感恩,特地跑到治安大队向这个恩人拜早年。她得悉他在溪口畸山找到一份比较隐定的工作时,心里很开心,还硬塞给侯某300元钱买年货。在言谈中,她了解到侯某每月要支付不菲的房租,就说: “我有空来看看你的‘家’,如果可能,我帮你把租住的房子买下,你也能老有所居。” 

  当时侯某以为这只是一句玩笑,买房要几万元钱哩! 

  她践行了自己的诺言 

  去年腊月廿三上午,侯某正在租房内打扫卫生,发现那位女民警面带微笑地来了。她观察了一番这间十多平方米的小屋,说: “如果你喜欢这间租房,那么我就帮你买下来;现在我没带钱,下午2时我带钱来,你在村委会门口等我,咱们一起去办手续!” 

  “当时我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天下真有这样的好人吗?中午,我激动得吃不下饭,等着下午2时的到来。”侯某对记者说。当天下午2时,侯某来到村委会门口,看到女民警和她的同事毛云峰早已在等他了。通过和房东的洽谈、村书记等人的证明,当天下午,女民警出资2万元,以侯某的名义买下了这间房子。 

  离开村委会时,女民警告诉侯某: “今年你可以安心过个快乐的新年了!”无语凝噎的侯某激动得老泪纵横。事后,他得知女民警拿出的2万元,还是家里装潢新房的钱呢。 

  侯某在写给奉化公安局领导的感谢信中最后说: “她是一个活着的‘雷锋’,我要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人们,热爱生活,遵纪守法!” 

  在采访中,奉化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王祖平对我们说: “我们的这位女民警平时淡泊名利,乐于助人。如果侯某没有写来这封信,我们还不知道她8年来一直帮助着侯某哩。但她再三对我们说,不要宣传她,也不值得宣传!”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