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珊通讯员刘丽)为了“帮”侄女婿,李先生以半价买下其名下一套房产,结果交易无效,自己付的28万元购房款也要不回来了,为此不得不打官司。昨天,虽然法院判李先生胜诉,但他心情一点也不轻松。
4年前,李先生的侄女婿陈某从朋友那里借了一辆车开,结果和另一辆小车相撞。对方车里坐着2人,都伤得挺重,仅医疗费就花去几十万元。事后,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出事后,陈某一直没有赔款,伤者将陈某和陈某的朋友一起告上法庭,索赔24万元。法院判陈某和其朋友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陈某没有支付赔款,法院从他朋友那里执行了22万元的赔款。
陈某的朋友觉得很冤,向陈某追偿这笔债务。陈某名下有一套房产,市值50余万元。然而陈某的朋友向法院申请执行陈某的财产,却发现陈某不久前将这套房产以不到28万元转让给了其姑丈,而且花光了这些钱。
陈某朋友推测,这个交易是为了逃避履行义务,于是起诉到镇海法院,要求确认交易无效。
镇海法院认为,陈某明知自己是赔偿的义务人,却将房屋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他人所有,两人是恶意串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事后,李先生想要回28万元购房款,陈某却说钱花掉了,拿不出来。去年,李先生将他告上法庭。
案子开庭的时候,陈某没出现,而是委托了自己的岳父前来。法庭上,陈某的岳父一直诉苦, “他(陈某)妻子刚刚生了小孩,还在等钱用呢。”听了这话,李先生没吭声。
昨天,镇海法院判决陈某返还购房款28万元,并支付部分利息损失7万余元。之所以只付部分利息,是因为法院认为,这桩交易无效双方都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