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为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我市成立了四个基层环境保护管理所,同时增挂四个环保监察中队牌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建泰在昨天上午举行的成立仪式上为环保监察中队授牌。
据了解,我市成立的四个基层环保所分别管辖4—8个乡镇(街道)的环保工作。第一环保所所址在余姚城区,第二、第三、第四环保所所址分别在丈亭镇、黄家埠镇和朗霞街道。基层环保所成立后,将依法全面开展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对辖区内工业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做好辖区内企业的排污申报登记和污染物排放量的初步核定工作;指导村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环境监督工作,协助当地制订环境保护的乡规民约;参与乡镇(街道)制定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规划及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等。(金素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