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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实施生育关怀工程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4-20 14:57:24

  本报讯如你参加婚检,生小孩可能不用花钱。从5月1日起,鄞州区将实施生育关怀工程,该区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将可减免至少1800元的分娩费用,顺产者将可享受免费分娩。值得注意的是,接受过免费婚(孕)前医学检查是享受这项政策的必备条件。

  昨天,鄞州区卫生局印发了《鄞州区生育关怀工程实施意见(试行)》。意见规定,享受“生育关怀”的孕产妇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鄞州区户籍;已参加鄞州区农村医疗保险或宁波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接受过免费婚(孕)前医学检查(2009年3月1日起分娩的必须符合本条件)。

  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应在定点单位住院分娩,高危孕产妇由定点单位出具转诊单,直接转到鄞州人民医院或明州医院分娩。定点单位为咸祥、邱隘、姜山、横溪、集士港、鄞江、石碶\、茅山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享受“生育关怀”的孕产妇,将给予每一人次1800元以内的免费,平产者超出免费限额的费用由各定点单位承担。剖腹产等及转诊到鄞州人民医院或明州医院分娩费用超出限额的,超出部分由产妇个人承担。 “生育关怀”免费服务经费实行实时结算。免费服务项目范围参照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并增加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记者叶海英通讯员吴瑶君)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