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宁波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实施方案(2006—2007年)》,取得显著成效。知识产权数量明显增长,质量明显提高,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公众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执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努力营造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的社会环境,为建设“创新宁波、和谐宁波”,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面加强
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继续深入。针对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傍名牌”、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等专项执法行动,保护了商标所有人的权益;专利部门以食品药品、农业及高新技术领域为重点,查处冒充专利、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加强了专利保护;版权部门对各类音像市场、出版物市场开展集中整治,打击网上侵犯著作权行为;宁波海关强化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了对出口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定牌加工企业的监管和服务;市外经贸局牵头开展“蓝天会展行动”,加强了对各类涉外展会的知识产权管理。
保护知识产权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健全执法协作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明显增强。市整规办(保知办)、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共同建立了“宁波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实施意见》。通过平台,各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可实现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办理、执法动态交流和业务研讨、案件信息的流程跟踪和监控,从而增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整体合力,提升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效率。
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建设快速推进。2006年7月,市政府建立了综合性的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开通了“12312”举报投诉咨询热线和中国(宁波)保护知识产权网在线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了便捷的投诉举报通道。市整规办会同工商、质监、版权、专利、公安、宁波海关等执法部门制定了《市保知中心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开通了举报投诉网上处理系统,保证了市保知中心有效运行。一年多来,市保知中心共接受举报投诉和咨询1128件,其中举报投诉68件,58件有效举报投诉件转交相关执法机关,都依法作了处理。中国(宁波)保护知识产权网增设了英文版,采编上传信息3360条,点击率居全国第四。在各执法部门大力支持下,市保知中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功能作用逐步发挥,已经成为我市保知工作的一个亮点,成为反映我市投资环境不断改善的一个标志,得到了权利人、企业和相关执法机关的积极评价,被全国整规办(国家保知办)评为“全国先进单位”,授予 “举报投诉办理奖”。
保护知识产权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利用 “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五五”普法教育等时机,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市保知办召开了2006年度保护知识产权状况新闻发布会;市文广新闻出版局紧紧围绕“打击盗版,使用正版”的主题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市工商局积极开展商标品牌宣传活动;市知识产权局圆满完成了“宁波市发明创新大赛”,成立专利工作宣讲团开展培训工作;市外经贸局组织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班;宁波海关采用碾压、焚烧、填埋等环保方式集中销毁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一批侵权货物,在媒体上进行宣传。通过各地、各部门的宣传培训,提高企业应对各种知识产权纠纷、国际各种“专利地雷阵”或“品牌封锁线”的能力,增强企业创造、管理、运用、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二、专利保护
着力培育专利优势企业,专利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势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城市。2007年全市专利申请量为12787件,同比增长22.8%;授权量为8845件,同比增长46.1%。在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我市申请量在深圳、成都、杭州之后,位居第四;授权量排第二,仅次于深圳。慈溪、余姚和鄞州继续位居全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前三位。按照《宁波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助暂行办法》要求,设立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支持专利技术实现产业化。宁波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的丁系列伺服节能塑机等18项发明专利项目获得补助,共计1663.68万元;发放涉外专利补助及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补助1155.4万元;获省专利示范企业、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创建企业补助254万元。深入推进“技术—专利—标准”战略,抓好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培育工作。韵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国家企事业知识产权创建单位;16家企业被省知识产权局和省经贸委确定为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26家企业分别被确定为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和宁波市专利试点企业。积极开展专利权质押试点工作,如奉化市科技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奉化市支行出台了 《奉化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意见》。
积极营造专利保护氛围,探索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活动。市知识产权局立案专利纠纷案件25件,查处冒充专利案1件,审结专利纠纷案件18件;委托设有县级公安联络室的慈溪、余姚市和宁海县科技局以“宁波市知识产权局”名义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活动,处理发生在本辖区内的专利侵权纠纷,并对假冒他人专利或冒充专利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余姚、慈溪和宁海三地全年立案8件,结案7件。设立在市知识产权局的公安联络室成立4年多来,已累计参与调处专利违法案件60件,其中涉外案件22件,结案55件。
三、商标保护
市工商局首次发布了《宁波市商标发展报告》,制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五年规划。各级工商部门积极引导注册商标共7915件,其中注册境外商标2648件,农产品商标917件,服务商标794件;新增驰名商标77件(行政认定1件,司法认定76件);新上报省著名商标56件;新认定宁波市知名商标154件。截至12月,我市累计注册商标数达38916件,其中境外商标累计达4973件,农产品类商标3051件,服务商标3320件;累计拥有驰名商标114件、省著名商标258件、宁波市知名商标599件。随着涉农企业产业化集聚效应进一步加大,农村产业结构全面调整,工商部门因地制宜提出商标兴农战略,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对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调查,鼓励涉农商标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同时引导、帮助农村种养大户注册农副产品商标,积极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目前已申请或已核准的有“宁海白枇杷”、“余姚榨菜”、“余姚杨梅”、“奉化水蜜桃”、“奉化芋头”等证明商标,“宁海土鸡”集体商标等。目前我市拥有涉农驰名商标6件,分别是“国泰”榨菜、“恒康”炒货、“卡伊之”脱水菜、“陆龙”海水产品、“富贵”腌制蔬菜、“明凤”甲壳动物等。
工商部门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强化商标权保护执法力度。在生产领域,重点查处侵犯驰(著)名商标专用权和将他人商标作为企业名称、包装装潢使用等情节严重、恶意违法行为;在流通领域,针对辖区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以日常商品交易为重点的仿冒、侵权违法案件。从2007年8月起,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执法行动等。通过组织系列行政执法行动,打击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此外,市工商部门充分利用品牌保护协会渠道,建立知名品牌打假维权网络和企业协作网络,完善与企业联手打假机制,保持了对违法行为的有效威慑。2007年,全市工商系统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128起,其中商标侵权案件724起,假冒商标案件288起,商标一般违法案件116起,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42万件(套),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标识和侵权商品工具137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26起26人。
四、版权保护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以“保护国家文化安全、保护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重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探索市场监管长效措施,确保了文化市场的平稳有序和健康发展。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5718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33406家次,收缴了大量违法音像制品、非法电子出版物和非法书刊;停业整顿35家,吊销经营许可证11家,取缔无证经营759家,捣毁窝点11个,5名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
以“打击盗版、使用正版”为主题,突出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严厉查缴含有淫秽色情、封建迷信内容的出版物以及侵权盗版出版物。在积极开展“反盗版天天行动”的基础上,先后开展了“扫黄打非”春季和夏季行动,以及秋季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网络视听专项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整治“四假”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将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作为市领导“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主题实践活动之一,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行动,取缔无证经营单位510家、停业整顿7家、吊证5家,收缴非法出版物近9万件。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深挖窝点,力破大案要案,北仑“8·14涉嫌销售非法音像制品案”还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列为重点案件,该案抓获违法嫌疑人员3名,查封3个非法音像制品仓库,收缴各类涉嫌非法音像制品1.4万余盒,其中涉嫌淫秽内容光盘2800余张。
根据国务院九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十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配合有关部门圆满完成了宁波市第一批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五、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宁波海关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围绕“保护主体本土化、保护机构网络化、宣传层次立体化、风险分析日常化”,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全年查获侵权案件224起,其中出口侵权案件217起,进口侵权案件7起,商标侵权186起,专利侵权37起,著作侵权1起;查扣侵权货物约1024万件。
根据宁波口岸进出口商品的特点,结合国际国内形势,宁波海关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把风险分析等先进监管理念引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有效提高了侵权货物的查获率。7月,组织开展了以打击侵权运动鞋出口为目的的“海鹰”专项行动,查获侵权案件16起;10月,积极开展重点针对欧美地区的“龙舟行动”,共查获侵权案件49起,查扣侵权货物约230万件。
宁波海关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部分会员公司联合召开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举办知识产权保护交流会,向权利人介绍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情况,并积极与权利人探讨关企合作的最佳模式,加强了与权利人的沟通与联系。2007年 “宁波海关运用风险分析,精确打击案中案”一案获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 “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奖”,这是宁波海关第三次获此奖项。宁波海关始终把保护国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在进出口环节共查获侵犯 “李宁”、“虎头”、“钻石”、“ROYAL”等国内企业知识产权案件69起,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帮助国内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美元,为国有名牌立足国际市场提供有力保障。
六、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围绕 “打造国际会展之都”的目标,2007年我市会展业继续快速发展。全年举办展会103个,同比增长28.7%。为让展会的 “蓝天”变得更加蔚蓝,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 (2006-2007年)》、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商务部和国家保知办 《关于利用 “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做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开展保护展会知识产权 “蓝天会展行动”,强化对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管理。市保知中心积极协调,进驻“2007中国宁波世界创新工业设计展览会”、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服装服饰交易会”,设立 “知识产权投诉处”,接受权利人咨询236起。11月,第二十三届中国植保 “双交会”在我市举行。针对日本住友化学等几家企业反映上届“双交会”商标受侵权的情况,大会组委会给参展企业发出《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投诉处的函》,对参展企业、参展产品提出明确要求,并在展会现场设立 “知识产权投诉处”。期间,共接受投诉5件,立即转交相关执法部门现场核实后,作了撤柜处理,得到中外参展单位和权利人的一致好评。市外经贸局建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责任制,在组织参加广交会、华交会、消博会等重大涉外展会时,在参展资料中增加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办法,组织方和有关单位、参展企业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保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第六届消博会期间,市外经贸局会同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组建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受理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案件,并专门拟定了 《知识产权管理 (暂行)规定》。市知识产权局在第9届浙洽会暨第6届消博会期间,派3名执法人员入驻展会现场,共受理专利投诉5起。
七、公安机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动坚决
公安机关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执法队伍建设,夯实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基础,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震慑潜在犯罪嫌疑人。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7起,立案32起。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受理24起,立案17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受理2起,立案1起;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受理10起,立案10起;侵犯商业秘密案受理10起,立案4起;假冒专利案受理1起。破案15起,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受理的知识产权类案件呈现以下主要特点:发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上升趋势,总涉案金额基本持平;涉及行业领域有扩大趋势;地域性特征较为明显;犯罪嫌疑人法制意识淡薄;犯罪嫌疑人分工日趋细化,隐蔽性更强。
八、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市检察机关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案监督和批捕起诉工作,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3件21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5件7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件5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6件7人,侵犯商业秘密罪1件2人;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件4人。市中级法院树立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加大执法力度,审判质量和效率得到提升。全年知识产权案件共立案315起。其中:专利权案件203起,著作权案件36起,商标权案件57起,其他19起;办结339起(含上年案件),案件调解和解撤诉率73%。从6月1日开始,经最高法院同意,指定慈溪市人民法院管辖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并由市中院负责上述案件的二审终审。
编写单位:
宁波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科技局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宁波海关
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宁波市公安局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