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多名保安打4名装修工?》后续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叶飞)4月19日,因为小区业主李慧把两扇防盗窗安装在窗外,鄞州盛世华城小区物业保安与装修工人动起了粗(商报前天A02版曾报道)。前天上午,李慧又给记者打来电话说,19日晚上9点多,他发现两扇防盗窗被强行拆除了,去物业公司交涉,才要回了防盗窗。
李慧表示,由于物业公司的态度非常强硬,而他不可能花费所有精力来纠缠这件事情,现在只能等业主大会之后再说了。对此,负责小区业主装修的物业主管史永康承认,确实拆掉了李慧家的防盗窗,原因是小区规定防盗窗只能内装。
由于打人事件是因为一楼装防盗窗引起的,因此,小区一楼的业主对此事更加关心。
“我肯定要外装的。当初我们在买房子、签订协议的时候,也没说只能内装。”业主彭先生说, “难道我自己家怎么装修还要跑去问问物业?这不是很可笑吗?”
持相同观点的业主不少,他们也提出建议,物业可以统一外装防盗窗的样式、风格、颜色,这样不会影响小区的整体美观。而不应该强行阻止居民外装防盗窗,这样只会激化矛盾,大家完全可以坐下来沟通。
对此,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李德绍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新的《物业管理条例》、 《合同法》等法规,业主在买房时,签订的协议上写明“不得在外立面安装雨篷、防盗窗(除底层以外)等”,说明底层业主有权选择防盗窗的安装方式。而且即使业主违反了小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也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由具备强制执行拆除的相关主体(比如法院)来进行强制拆除,物业不具有行使强制拆除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