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科教·卫生
调查:外配处方,为什么开得有点难?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4-24 08:12:49

  求开处方,吃了“闭门羹”

  “请医生开张外配处方单,还是好不容易求来的,感觉自己像做错事一般。”想起前不久看病的事,市民苏小姐感叹颇受“挫折”。

  苏小姐是电信公司的职员,前阵子脸上长了痘痘,3月30日上午,同事陪她到某市级医院看病。苏小姐说,医生检查完后准备开处方,这时她提出,能不能开张外配处方单,自己到药房配药?苏小姐告诉记者,当时医生脸色就沉下来了,说现在医院都是电脑“无纸化”操作,手工处方早就不开了!苏小姐出了医院后,打电话到市卫生局咨询,得知医院不该拒绝患者要求开外配处方。当天下午,苏小姐再次来到医院要求医生开外配处方,这回医生不好再推辞了,边写处方边对苏小姐说,到哪儿配药不一样呀?要是在外面配错了药,阿拉可不负责的。

  像苏小姐这样感叹一方难求的反映,市卫生局办公室一位负责同志说,这种情况并非个别,他也碰到过,医生说有的药外面配不出,坚持不肯开外配处方单。“无纸化”成了一道“槛”?

  上周五,记者来到市新华书店楼上的四明大药房,药房刘总经理无奈地说: “持医院处方到药店来配药的,可说是微乎其微。”接着,柜台药师拿出一叠外配处方单,“喏,三个月里就只有这些。”记者细数了一下,一共才92张,平均每天三四笔。在这些医院的外配处方单中,几乎都出自区级医院或社区医疗点,属于市级医院的,仅发现了市第二医院一张处方。

  对此现象,有人认为是大医院医疗流程“无纸化”,给外配处方设了一道“槛”。 “这其中,不排除现实的利益因素。”市卫生局一位同志说,如果处方外流,医院仅靠门诊挂号,看一个病人只能赚1元多钱。对此,四明大药房的刘总经理道出了个中原因:药价虽然由国家定价,但零售配药和医院配药,价格还是有差异的,像抗生素类药,差价比较明显。记者拿双黄连口服液、头孢拉定和百服宁三种药作了对比,医院配的比药房零售的平均要高10%左右。

  四明大药房的药师告诉记者,有些病人直接到药房买药能便宜些,但还是在医院配,原因在于面子上过不去, “人家医生辛辛苦苦为你诊断、检查,怎么好意思不把生意留给医院做呢?”信息化和手工处方能否“共生”?

  去年5月1日,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这意味着患者可以持医院执业医生的处方,到药房自由配药。 “这是病人的权力,而且不少患者觉得,手里拿着处方,心里才感觉安稳。因此,如果患者提出来,医院、医生拒绝开的话,是不对的。”市卫生局医政和中医处的高处长这样说。

  在有些医院,外配处方单为什么开得有点难?对此,高处长认为,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医生嫌麻烦所致。像市级大医院,一个医生一天要看几十个病人,有些专家多的一天接诊上百人次,现在医生都已习惯了“无纸化”医疗操作,如果再手工开处方,大大增加工作量,如果是电脑打印处方,医院负担不起成本。处方外流与否,说实话和医生的个人利益并不相关,与医院经营也关系不大。

  医疗“无纸化”有利于病历管理,减少差错,卫生部也在积极倡导。高处长说,前不久他们对广东、杭州等地的一些大医院进行考察,发现不少外地医院甚至取消了纸质处方。 “医院的信息化、 ‘无纸化’建设如何处理好与纸质处方的‘和平共处’,在提高管理效率的同时保障好患者的权利,确实需要医疗机构仔细研究。”高处长说。

  新闻链接

  根据国家《药品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但必须在其处方上加盖医院外配处方专用章。当医师得知患者需外配药物时应告知其加盖医院外配处方专用章,医疗机构在门诊显著位置设告示牌。医疗机构要落实专门人员管理外配处方专用章,并做好外配处方登记工作。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