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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2007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稿源:  | 2008-04-24 16:14:18

  中国宁波网讯(见习记者仇九鼎)4月24日上午,宁波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中院新闻发言人、市中院党组副书记施源林通报了全市法院2007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会上还发布了宁波法院2007年度审结的十大知识产权案例,公布了宁波中院出台的《关于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施源林在通报中指出,2007年,宁波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总体呈现五大特点:一是刑事保护力度继续加大。2007年,全市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0件,共有14名涉案人员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收案数量和涉案人员与2006年基本持平。二是民事纠纷数量大幅度增长。200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315件,同比上升12.90%,其中增幅最大的是商标侵权案件,增幅达78.13%,其次是专利侵权案件,增幅达20.83%。三是行政案件有所突破。2007年,我市法院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实现零的突破,共受理不服工商部门的商标行政处罚和知识产权局的专利行政处罚等2件行政案件。四是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继2006年宁波中院首次司法认定驰名商标以来,去年又认定了两件驰名商标。此外,还受理网络著作权案件27件,网络域名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1件,侵害商业信誉案件1件、侵害客户名单商业经营秘密案件3件、企业字号与商标冲突案件2件。五是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增加明显。2007年,共受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49件,比2006年增加68.97%。

  施源林介绍说,全市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对于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大了判赔力度。去年,宁波中院审理的宁波富达电器有限公司诉余姚市嘉诚电器有限公司、余姚市嘉豪电器厂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中,判决被告按其承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在一些原告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被告因侵权获利无法查明的案件中,积极运用定额赔偿的方式,如在审理原告周赛方诉被告宁波成誉电器模具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中,市中院以定额赔偿的最高额50万元作出判决。为解决权利人“取证难”问题,市中院加大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的力度。2007年,市中院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采取证据保全118件次,财产保全35件次。在审理中,宁波法院还积极采取立案调解、庭前调解以及庭中、庭后等多种调解方式,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力求通过调解,不仅实现“案结事了”,同时促成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实现双方当事人的互利共赢。2007年,宁波法院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调解撤诉率为73%,比2006年上升了14%。如市中院于去年受理的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与宁波市金钟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之间因相互竞争引发的互为原被告的两起知识产权诉讼,经过调解,双方不仅均撤回了起诉,而且还达成了战略同盟关系。全球最大小家电制造商法国赛博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的8件专利侵权案件中,有7件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不仅自动赔偿了经济损失,而且主动将侵权模具交给原告进行销毁。赛博公司由此对宁波司法环境信心倍增,其全球知识产权主管专程来宁波中院表示了感谢。此外,宁波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也进一步健全,2007年6月,慈溪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获准受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成为宁波第一家可以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会上发布的宁波中院《关于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这是该市法院出台的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第一个综合性文件,根据该意见,宁波中院将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刑事、民事、行政、立案、执行等各个环节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工作,成立知识产权审判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全市法院审理疑难、复杂知识产权案件提供技术咨询,同时,积极探索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审合一”的知识产权审判新模式。

  新闻发布会还向媒体通报了埃克森美孚公司诉宁波埃索火花塞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等宁波法院2007年度审结的十起有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例。

【编辑:仇九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