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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离婚报复前妻 致人重伤被判重刑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4-28 05:29:56

  绘画庄豪 

   

  罗某与赵某离婚后不久,即获悉前妻赵某已与新结交的男友谭某同居在一起,对此,他大为不满,产生报复念头。去年7月25日晚上,罗某携带一把尖刀至鄞州区高桥镇赵某的暂住房,拿出尖刀刺赵某的胸腹部,当谭某上前阻止时也被罗某刺伤。此后罗某又从房内拿出一把菜刀,猛砍赵某的头、手等部位,直至他认为赵某已被砍死,后罗某报警投案。经鉴定,赵某重伤,谭某轻伤。 

  鄞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又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最后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马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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