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庄豪
去年11月的一天晚上,李某找了一辆面包车回住处。期间,他和司机张某攀谈,自称在少林寺练就一身武功,只要用手指在人腰上一点,对方立即变成废人。在路过一偏静处时,李某突然要张某停车,并一把按住张某的肩膀,威胁他把钱拿出来。张某想到他会少林功夫,只好把身上仅有的100多元钱和一台手机都交出来。
庭审中,李某称自己其实不会武功,只是想吓唬对方,并没有用凶器,不构成抢劫罪。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尽管李某没有明显的暴力行为,但是其通过言语威胁胁迫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1000元。(魏爱军徐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