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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因法人股解禁引发一起纠纷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4-29 02:59:14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董小军通讯员郑玲)近日,鄞州区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因为法人股解禁引发的纠纷。 

  1993年,宁波华联商厦改制成立股份制公司,其中向社会发行了3000多万股法人股。当时,鄞县供销社副食品公司员工陈某等8人,以公司的名义个人出资认购了2万股。同年10月,改制后的宁波华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0年8月,鄞县供销社副食品公司注销。 

  2005年,我国正式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大量长期不能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解禁,这使得原先投资于法人股的股份一夜间有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收益。 

  此时的宁波华联已更名为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鄞县供销社副食品公司名下的那2万股法人股也已扩为33800股。2006年6月,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开始股权分置改革,次年7月4日,法人股解禁。 

  今年2月27日,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出具的一份证明中,将陈某等8人出资购买的33800股法人股的股东编号和姓名仍然登记为鄞县供销社副食品公司。陈某等8人获悉后,于今年3月17日向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原以鄞县供销社副食品公司认购的2万股(经过配送扩张为33800股)为8名原告所有,由被告鄞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鄞县供销社副食品公司上级单位)协助办理上述股票的过户手续。 

  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调解,由于双方对这笔投资的出资人并无争议,因此,原被告双方很快达成了协议:33800股法人股为陈某等8位原告所有,被告鄞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协助办理好这些股票的过户手续。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