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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钱湖规范旅游业不准旅游合同附加条款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04-30 01:26:08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叶飞通讯员黄迪鹏云政和) “在我手中签过的旅游合同至少有20份,每份合同里都有老人、小孩参加旅游加价300元至800元的附加条款,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没有附加这种条款的旅行社。”昨天,来自上海虹口区的徐国伟先生高兴地与宁波东钱湖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他将于5月1日带领80人的旅游团队畅游东钱湖。据悉,目前已有江苏、上海、安徽等地的113个旅游团与东钱湖景区景点及旅行社签订了五一期间的旅游合同。 

  东钱湖是华东地区短线旅游的重点景区。据了解,全区从事旅游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达1250家。为了提升旅游业的服务品质,东钱湖工商分局从4月起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红盾护游”行动。据了解,五一前夕,在小普陀、陶公岛、万金湖、谷子湖等景点经营的200多户个体工商户全都作出了“不欺客宰客、不强买强卖、不诱骗顾客、不索要小费、不尾随兜售、不欺行霸市”的“六不”承诺,“黑三轮”、“黑游船”、“黑导游”全被取缔;一批旅游接待企业均实行了食品准入制度,以保证游客的饮食安全;除顾客要求外,旅游合同一律不准附加任何条款。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