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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涉嫌犯罪的外国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05-02 14:12:31

  本报讯我省首例外国公民申请法律援助案件近日在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这名外国公民叫泰白·那麦,是太平洋岛国基里巴斯的公民。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泰白·那麦利用担任塞浦路斯籍“达飞”号集装箱轮水手的便利,从哥伦比亚非法携带毒品海洛因和可卡因入境。

  去年12月23日,该轮抵达宁波北仑港后,泰白·那麦非法向登船联系业务的中国公民兜售毒品,并携带毒品到达北仑港二期码头进行毒品交易。因群众及时报案,泰白·那麦被我国警方当场抓获,从其身上缴获1930克海洛因和524克可卡因。公诉机关认为,泰白·那麦的行为已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

  去年12月24日,关押在看守所的泰白·那麦因家境贫穷,无力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便申请了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非常重视,指派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主任、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叶明律师为其担任辩护人。叶明律师此后多次与泰白·那麦见面,寻问犯罪事实,解释中国法律,并告知其诉讼权利。 “泰白·那麦今年39岁,他说他的三个孩子年龄都很小,妻子也没有工作,不知道中国法律对毒品犯罪的处罚这么严厉。”叶明说,对方对法律援助很满意。

  在4月28日上午的开庭审理中,市法律援助中心派员参加了法庭旁听。受基里巴斯共和国的委托,英国驻上海总领馆副领事田莎莎女士也专程赶来参加旁听。庭审中,泰白·那麦对自己走私、贩卖毒品的行为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触犯中国法律深表后悔,请求法庭能够给予宽大处理。叶明律师从犯罪情节等多个方面为其进行了从轻辩护。据悉,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 (记者姜恒)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