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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倒车害人害己 两车6人均受伤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08-05-03 15:11:24

  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钱生威 摄影周杰)家住南京的余先生本想五一节带着老婆孩子到宁波来玩一趟,可是因为一时的疏忽,违反了交通安全法,酿成一起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余先生后悔莫及。

  5月2日余先生驾驶苏ARS071黑色三菱戈蓝轿车和老婆孩子三个人到宁波来玩,高速公路上车辆不多,一路上非常顺利。下午17点48分,余先生到达杭甬高速宁波出口,由于余先生当时思想不集中,当看到出口时,车子已经过了匝道口。按照规定,高速公路上禁止逆行、倒车,也禁止在车道内停车,错过出口匝道的车辆必须到下一个出口下高速后再掉头。可余先生没有这样做,他首先在高速公路的第一车道(靠近中心护栏)停车,而后沿着第一车道倒车,想倒回宁波出口。大概倒了30米,只听到一阵刺耳的刹车声,紧接着一声巨大的撞击声,一辆车号为浙FL6866的长城赛佛撞上了余先生的三菱戈蓝。三菱戈蓝被撞回了倒车的起点,整个尾部全部被撞了进去,保险杠被强行的从车体分离。长城赛佛更惨,“脸部”严重变形,两个“眼睛”都撞了出来,绝对称得上是被“毁容”了。长城赛佛车上共坐着三个人,驾驶员潘女士的妈妈和妹妹。事故发生后,潘女士一家伤势比较严重,三个人都有骨折现象,而余先生一家三口也伤的不轻,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目前事故双方6个人都在医院接受治疗。

  城市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驾车上高速公路,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虽然不是每一起违法、违规行为都会造成交通事故,但是每一起交通事故都是因为违法、违规所造成的。作为一名机动车驾驶员,不能有侥幸心理,对违法者来说,诱发交通事故的概率可能是百分之一,但对事故当事人来说那可是百分之百的,所以驾车上路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勿以身试法。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