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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宁波市高中招生规定出台
稿源:  | 2008-05-04 17:52:22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邬盈蓓见习记者仇九鼎)2008年宁波市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于今日下午举行。宁波市教育局副局长陈文辉出席发布会并介绍了我市今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有关情况。

  据悉,2008年,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的学生资格和2007年相比,基本上没有变化。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现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的有关规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户籍所在省(市)参加高考。因此,在宁波就读的非浙江省籍学生原则上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若学生本人和家长要求报考我市的职业学校(除普通中专和“3+2”五年制高职教育班外),经就读学校所在地中招办审核批准后,可以报考。

  另外,我市今年将首次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以减少人工阅卷带来的误差。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网上阅卷工作将由各县(市)、区中招办统一组织。

  我市2008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2008年我市的高中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8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数共计68673名,较之2007年的70311名,减少了1638名。其中市三区(即海曙、江东和江北)初中毕业生数计10212名,较之2007年的10600名,减少了388名。2008年,按初中毕业生均能升入高中段学校制订招生计划,预计全大市初升高比例达到97%左右,普职高招生比例原则上保持在1:1。2008年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4790名左右,三区外招生850名左右。城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6152人左右,其中“3+2”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计划招生1546人,技校计划招生414人,职业中专计划招生4606人。

  二、2008年宁波市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

  2008年我市的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四个有利于”:即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制度改革要有利于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淡化升学竞争,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推进教育公平,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平稳顺利实施;有利于逐步形成和完善我市的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三、2008年宁波市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主要内容

  2008年,我市高中段招生及招生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2008年宁波市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08年宁波市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2008年部分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工作的意见;关于2008年高中段招生有关加分的规定;关于2008年市直属省一级重点中学保送生的意见,关于2008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等等。

  (一)关于报名

  2008年,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的学生资格和2007年相比,基本上没有变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现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的有关规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户籍所在省(市)参加高考。因此,在宁波就读的非浙江省籍学生原则上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若学生本人和家长要求报考我市的职业学校(除普通中专和“3+2”五年制高职教育班外),经就读学校所在地中招办审核批准后,可以报考。

  (二)关于考试

  2008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社会、体育等六科;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各学科试卷的整体难度控制在0.75左右。

  2、学业考试日程安排:

日期

   

   

6月

13日

语文

8:30-10:30)

社会政治

(1:30—3:00)

英语(含听力测试)

3:40—5:20)

6月

14日

  

8:30-10:30)

自然科学

2:00—4:00)

        注:英语听力测试分值为20分。

  200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及试卷满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10分(听力20分)、自然科学150分、社会政治80分,体育30分,总分610分。社会政治学科实行开卷考试。

  (三)关于阅卷

  2008年,我市将首次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网上阅卷工作由各县(市)、区中招办统一组织。网上阅卷实行“二评制度”,第一评和第二评的得分超出正常的误差范围,将由具备仲裁权限的题组组员进行第三评。

  (四)关于志愿填报

  学生志愿填报由所在地高中招生办公室具体指导。

  其中,市三区考生继续实施在估分后的限定时间内填报志愿。

  (五)关于录取

  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时必须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录取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1A3P,其他高中段学校招生原则上应达到4P及以上等第。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再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要求的,高中段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其中市三区高中段学校录取时继续实行后一志愿比前一志愿降低3分投档。

  (五)关于省一级重点中学跨区域招生

  1、2008年将继续实行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政策。

  2、民办中小学原则上应立足面向本区域招生,为使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比例达到97%以上,允许全市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2008年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要做到独立法人,独立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育教学,并通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学年检。凡符合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须列入当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六)关于高中段招生加分的规定

  2008年,继续实施对在由教育行政部门(宁波市或浙江省)组织或认可的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一定奖项且有专长的学生,给予适当加分的优惠。加分类别分政策性加分和竞赛获奖类加分两大类,若考生在同一类别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其加分分值按最大一项加分分值计入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同一类别不累计加分。

  (七)关于保送生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重点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要求, 2008年我市直属省一级重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全面实施保送生政策,实行由初中学校推荐,高中学校自主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免中考提前录取的办法。

【编辑:仇九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