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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浙江省籍学生原则上回原籍考普通高中
稿源:  | 2008-05-05 13: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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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名

  本地考生: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浙江省义务教育登记卡》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过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均可报考。

  本省考生:

  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浙江省籍(非本市常住户口)的在册学生,要继续申请报考我市的高中段学校(除普通中专和“3+2”五年制高职教育班外),须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就读学校所在地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报考。

  外省考生:

  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非浙江省籍的学生,根据国家现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的有关规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户籍所在省(市)参加高考,且从2006年起浙江省已全面实施高中新课程,所用高中教材、高考方案与其他省(市)不同,非浙江省籍学生在宁波读普通高中,将对其今后回原省(市)参加高考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在宁波就读的非浙江省籍学生原则上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若学生本人和家长要求报考我市的职业学校(除普通中专和“3+2”五年制高职教育班外),经就读学校所在地中招办审核批准后,可以报考。

  特殊情况考生:

  1.初三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本市户口所在地升学的考生,须持本人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县(市)、区中招办报名。其中,户籍在市三区的考生,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在市三区初中就读且符合条件的外地考生,2008年要在市区继续报考高中段学校的,向毕业学校提出借读申请,由学校统一向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报名审核手续。

  2.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借读并要求回户口所在地升学的学生,其体育考试可依照下列原则进行:在大市内就读的学生可分别在原就读学校参加体育考试,由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普教科出具体育考试成绩证明,体育考试成绩相互承认。

  3.在大市外就读并要求回户口所在地升学的学生,须参加市教育局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高中段招生体育考试,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体育测试和补测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定。在大市外就读并要求回市三区升学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原则上分别视为P等,综合素质测评需要获得A等的考生,须于5月10日下午到规定的地点参加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的项目测试或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高中段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退学生(不含2007年入学三个月内因身体不合格经批准被学校退回者);

  2.已初中毕业,仍在全日制学校补习或插班的复读生;

  3.升入初中毕业年级后,未办休学手续,又去全日制中学插班的留级生。

  ●关于考试

  200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及试卷满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10分(听力20分)、自然科学150分、社会政治80分,体育30分,总分610分。

  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社会政治四门科目,采用主客观题答题形式,客观题采用光电阅卷。社会政治学科采用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考生带教材和资料入试场,但在试场内,考生间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

  学业考试日程安排:

  ●关于志愿

  市三区考生继续实施在估分后的限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录取时继续实行后一志愿比前一志愿降低3分投档。

  普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分开填报,不得兼报。

  普通高中按先后顺序限报5个志愿(5所学校),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按先后顺序限报5个志愿(5个专业)。 “3+2”高职教育班纳入普通中专招生类别,考生可以在“3+2”高职教育班和普通中专中选报5个志愿(5个专业)。

  除填报上述志愿外,考生可以兼报考师范类。

  ●关于录取

  高中段学校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改变以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时必须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录取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1A3P,其他高中段学校招生原则上应达到4P及以上等第。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再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关于跨区域招生

  2008年将继续实行部分省一级重点中学和重点职校、骨干专业实行跨区域招生。

  民办中小学原则上应立足面向本区域招生,为使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比例达到97%以上,允许全市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2008年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要做到独立法人,独立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育教学,并通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学年检。凡符合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须列入当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关于加分

  各类学校在录取时,下列考生可加分投档:

  (1)归侨、华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凭市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市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降6分投档;

  (2)现役军人子女降6分投档;

  (3)革命烈士子女降20分投档。

  (4)各类竞赛获奖学生。(记者郑仲晔)

  日期上午下午6月13日

  语文社会政治(830-1030) (130—300)英语(含听力测试)(340—520)6月14日

  数学自然科学(830-1030) (200—400)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