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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先生北仑捡到一只喜欢喝酒的刺猬
稿源:  | 2008-05-06 07:51:10

  本报讯(见习记者梅灵)昨天,赵先生致电商报热线87270000,说想把自己一个星期前捡到的小刺猬送人。

  一个星期前,赵先生到北仑保税区办事,晚上7点多在路边发现有一团刺在动,他以为自己看错了,轻轻用脚碰了碰,这堆刺又动了下,他蹲下仔细一看,原来是只刺猬,就把它抱回了家。

  赵先生用一个纸箱子做成了小刺猬的窝,放在阳台上,旁边还放了几瓶啤酒。当天晚上,小家伙打碎了一瓶啤酒,然后喝了起来。赵先生发现后,就天天给它喝一瓶啤酒。 “它都快成我哥们了,现在我们天天一起喝酒。”此外,赵先生还每天喂小家伙一根香肠和一瓶牛奶, “我也不知道该给它吃什么,它好像挺爱吃这些东西的。”

  “我现在晚上回家都很小心,怕一不注意就踩到它。”赵先生说,小家伙晚上总要出来溜达一圈, “可能现在在磨牙,我的一只鞋子还被它咬了个洞。”

  赵先生挺喜欢小家伙,但室友反对继续收养它,无奈之下,他决定将它送人。

  能否将刺猬送给他人领养?记者咨询了市林业局。一名工作人员说,赵先生捡到的很可能是野生刺猬,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们天性胆小,喜欢安静,怕光、怕热、怕惊,一旦脱离野生环境,被人饲养很难存活,因此动物园收养它的可能性不大。此外,刺猬气味较大,可能携带病毒,对人体造成危害,不宜呆在家里。市民如果在野外发现刺猬,最好不要惊扰,如果在闹市捡到,应该带到郊区放生。

  记者将这番话转告给赵先生,他表示,今天会把小刺猬放生到郊外的偏僻树丛。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