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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区望京路252号里的真情故事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05-07 02:50:06

 

 装修一新的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近日火热开张。 

 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开设了六大窗口,免费为职工提供服务。 

“‘娘家人’帮咱追回了欠薪!”农民工徐亚、唐洪海高兴地把书有“为民作主,肝胆相照”的锦旗送到市总工会维权帮扶中心。


  “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在接待来访职工。 

  前言 

  细心的宁波人一定会注意到,在市区望京路252号,挂有一块醒目的牌子:宁波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走进“中心”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由太阳、双手组成的颇有气势的标识。在旁的“中心”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这是全国各级工会统一启用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标识,其含义非常深刻:太阳象征着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象征着党领导下的工会事业蒸蒸日上;红日映衬下的“双手”紧紧相扣,体现帮扶中心向困难职工伸出“援助之手”,积极开展“救助、维权、服务”的性质和特点;紧握的双手,巧妙地构成了汉字“工”,既体现了“工会”,又代表了“职工”,同时也寓意工会发挥着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为职工说话办事,帮职工维权解难。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是近年来工会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社会化维权的创新之举,无数职工群众通过“12351”维权服务热线,得到了“娘家人”的帮助,化解了心头的疙瘩。 “五一”前夕, “中心”先后获得了全国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宁波市“工人先锋号”称号。 

  那么,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可以为职工提供哪些免费服务呢? “把中心建设为‘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解社会矛盾的通道,帮扶困难职工的窗口,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的媒介,社会保障机制的补充’。这既是我们的工作目标,也是我们的服务宗旨。”这位负责人说。 

  5月4日,尽管是节后上班的第一天,但当记者走进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中心时,前来寻求帮助的职工已有不少。在细细的采访中,记者不仅领略了工作人员为职工提供的贴心服务,更感受到了“娘家人”的那份浓浓情意。 

   

   

   

  职业介绍 

  扶失业的上岗 

  失业职工张建国今年已是46岁了,工作不好找。昨天,他来到“中心”的“职业介绍服务”窗口,想来碰碰运气。工作人员先了解他的求职意向,再与企业的需求岗位相匹配。当了解到老张曾在企业食堂当过厨师时,立即与市区的一家大酒店联系,因为他们那儿正好缺厨师。工资在千元以上,而且单位为他缴纳“三金”。这份工作让老张感到满意,他拿着工作人员为他开具的职业介绍信,高兴地到这家酒店去应聘。 

  提示: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像老张这样的就业困难的失业职工,他们每月要介绍三四百人,而且成功率很高。目前,这儿可提供的岗位达1000多个,能够满足职工的求职需求。帮助困难职工实现再就业,是“中心”义不容辞的义务,他们将充分利用工会职介网络,为失业职工提供免费服务,并通过送技能、送项目等方式,帮助他们实现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 

  法律援助 

  为弱者讨说法 

  受市区一家保洁公司的指派,安徽籍外来工江敏几年前进医院当起了勤杂工。今年4月,因请假回老家的事与主管发生了冲突,并被辞退。小江感到很委屈,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该被解除劳动合同,希望“中心”能帮她讨回说法。昨天一大早,小江就拿着单位与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收集到的相关证据来到了“中心”的“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她,建议她去申请劳动仲裁,并表示要为她代写申诉状。 

  提示:根据工会的法律援助范围,当职工遇到如下情况时, “中心”将为其实施法律援助:参加工会组织的工会会员其合法权益遭受侵犯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案件;工会工作者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争议案件;根据《工会法》规定应由工会组织提供法律帮助的其他案件;其他需要工会实施法律援助的案件。 “中心”法律援助的形式为:法律咨询;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代拟有关法律文书;代理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信访接待 

  为维权人指点迷津 

  在鄞州区某电器厂打工的一位农民工,不久前因工受伤住进医院。老板虽然先期为他垫付了7000多元医疗费,但这些钱花完了以后就撒手不管了。无奈之下,这位农民工拨通了“12351”职工维权热线。让他感到温暖的是, “中心”的工作人员在电话里为他“画”出了一张维权“路线图”:向区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同意,找两位证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自己到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待病情稳定后,再作工伤等级鉴定,并获得相应赔偿。 

  提示:目前“中心”的信访接待范围为:为来访职工提供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受理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和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投诉;受理各级工会组织和职工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受理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其他信访事项。 

  困难帮扶 

  为职工雪中送炭 

  原在市区一家五金厂工作的困难职工徐鸿良,得了尿毒症后生活非常困难。他对记者说,今年1至4月他住院开刀,光医疗费就花了5万多元,幸亏参加了医疗保险,绝大部分医疗费可以报销,但还有1万多元得个人自负。现在,他虽然出了院,但每星期还得做3次血透,自己还得掏出不少钱呢。所以,他一大早就来到了“中心”的困难职工帮扶窗口,希望能得到工会的帮助。 

  “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他们打开电脑,进入职工互助保障网络,查询他的参保情况。结果发现,单位去年就为他做好了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如果老徐能提供医疗费发票的话,那么其住院医疗费的个人承担部分就可以按比例报销。听了工作人员的一番介绍,老徐恍然大悟。因为,他此前并不知道自己也参加了医疗互助,还能享受到这份实惠。 

  接着,工作人员又为他来了个特事特办,通过产业工会,为他办理了困难职工补助手续。如果一切顺利的话,老徐很快就可取得一笔补助金。这让老徐感到意外的惊喜,憔悴的脸上透出了笑容。 

  提示:按照新近出台的我市困难职工帮扶办法, “中心”将对6种对象进行帮扶:即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0%以内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或严重伤残,医疗费支出巨大,家庭生活明显困难的;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单亲职工负担子女生活和就学一方,生活困难的;其他特殊困难确需提供帮扶的。 

  医疗互助 

  让健康有保障 

  在本市一家毛纺厂工作的胡成,上个月因患肺炎住进了医院。近日出院后一结算,共花去医疗费1.8万元,其中医保报销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为2987元。由于参加了市总工会的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老胡那天来到“中心”的“医保互助”窗口,按规定获得了1093.5元的医保互助金。 

  提示:市总工会目前共推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等四大医疗互助保障项目。职工在保障期内如生病住院,其住院医疗费的个人承担部分(不包括个人自费、自付和自负部分),分段给付互助保障金,并可在“中心”的“互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新闻内存 

  造船工拿到“全额工资” 

  在本市一家造船厂的工地上打了4个月工的小戴,平时只拿到老板发给的每月400元的生活费,当他向单位提出辞工时,班组长却给他打出了“工价按原定日工资60元的70%予以结算,其余的工资到年底来结清”的白条,日工资一下子“缩水”至42元。小戴向市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进行了投诉,要求帮他讨回公道。 “中心”的工作人员专程来到造船工地,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小戴所在的江苏某工程公司递交了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该公司及时进行了整改,为小戴补发了3524元工资,其他辞工的工友也像小戴那样拿到了“全额工资”。接着,该公司又举一反三,提出整改措施:每月发放给职工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及时予以结清;与所有招用的农民工补签劳动合同;建立职代会制度,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没花一分钱打赢官司 

  山东籍民工小吴原在奉化的一家电气制造厂打工,几年前他在上班时出了工伤,双手被车床严重压伤,后经劳动部门鉴定,定为伤残三级,失去了生活能力,大部分要依赖于护理。因厂方与小吴就工伤赔偿的金额问题发生了纠纷,后经当地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判决,小吴没有完全胜诉,但小吴不服,到市职工维权中心求助。“中心”了解情况后,认为一审判决所依据的赔偿标准不当,决定免费予以法律援助,上诉中级人民法院。最后,终使小吴的工伤补偿费在原判决39万元的基础上增至43万余元,并由厂方一次性支付给他。 “想不到依靠工会组织,没花一分钱就打赢了官司。”职工维权中心的倾力相助,令接受法律援助的小吴分外感动。 

  互助互济让职工得实惠 

  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是贸易局下属国有控股老企业,现有职工约550人,大部分职工都在一线工作,三班倒,工作又很辛苦,加上老企业职工年龄都偏大。如何关心和爱护员工,帮助患病职工减轻医疗费用,始终挂在公司领导心头。市总工会推出的医疗互助保障真是为职工办了一件实事、好事,蔬菜公司积极响应,组织全公司员工连续5年参加各项医疗互助保障。5年中,共有80多名员工因患病住院享受了医疗互助保障金的待遇。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几年前,该公司的蔬菜批发市场和果品市场的两名员工分别患上了肺CA和脑溢血,一次住院医疗费分别达到3万元和9万元,加上妻子下岗,子女读书,高额的医疗费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是医疗互助保障帮助他们减轻了经济负担,两位病人家属及时获得了共计1.8万元的互助保障金。 

  杭州欠薪宁波帮助追回 

  安徽农民工盛广先与老乡岳继林曾在杭州一建筑工地做过泥工。工程结束后,包工头朱某只给他们留下了一纸欠条,一直不予支付他的1741元工资,老乡的102元工资也被拖欠。为了谋生,盛广先只得转到宁波来打工,但仍然牵挂着那1741元的欠薪。听说宁波职工维权中心乐为农民工支持公道,盛广先拨通了“12351”维权热线电话。尽管欠薪发生在杭州,但维权中心并没有推托,他们立即与省总工会法工部取得了联系,要求提供帮助。并将朱某打给的工资欠条用挂号信寄了过去。3天后,包工头终于将1800多元的欠薪如数交至省总工会,维权中心专门派员帮盛广先取回了工资。激动不已的盛广先专程将一面大红锦旗送进了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中心。(汤碧琴) 

   

   

   

  相关报道 

  5年为职工维权解难3万件 

  我市自2002年10月在全省率先开通“12351”职工特别服务热线,并建立了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以来,至今年2月,已接待职工来信、来访、来电3.01万件,涉及职工3.55万人次,办结率为100%,成了名符其实的充满爱心的“职工之家”。 

  5年多来, “中心”运用多种法律手段处理的职工投诉件就达1667件,涉及职工6073人次,为职工挽回经济权益4365.22万元,其中协调或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19件,实现职工工伤赔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及劳动报酬等经济权益937.67万元;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1348件,涉案经济标的3427.56万元;帮扶困难职工85873人次,帮扶资金达8827.24万元;组织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2.09万人次,免费介绍失业职工再就业3.08万人次。自2004年以来, “中心”的信访接待工作已连续4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集体单位。 

  在“中心”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下,我市已形成多层次困难职工社会化帮扶格局。市总工会与政府及民政等职能部门建立了联系与协调会商制度。通过建立特困职工证制度,将特困职工家庭纳入政府帮扶体系,享受城镇低保户居民的廉租住房、子女上学、医疗救助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从而减轻了特困职工的生活负担。同时先后与市信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建立了职工信访联系会议和相互协作处理制度,与市卫生局建立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相互协调处理制度,与市司法局建立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困难职工帮扶和维权工作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中心”于2003年创办了宁波市职工互助保障会,通过全市职工互助互济的方式,帮助因病致困职工减轻大病医疗负担。至2007年底,全市参加各种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人数已达50万,给付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金6647万元,受惠职工67707人次,进一步完善了我市职工医疗保障体系,提高了广大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2007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会被市政府评为先进民间组织。 

  “中心”还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帮困献爱心活动。 

  一是建立了企业“冠名基金”,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建立了“文意助学”冠名基金,由企业每年捐赠50万元,帮助困难职工子女每年获得5000元的助学金直到完成大学学业。至今,已有近百名困难职工子女得到了助学帮扶。 

  二是实施“爱心帮扶送光明活动”。会同相关医疗机构,对特困职工、建档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及其它生活困难职工实施了眼病检查、治疗及手术费用减免和优惠的“爱心帮扶送光明行动”。至今,已有500多名患眼病的困难职工受益。 

  三是开展“帮困献爱心,共度欢乐年”活动。会同市贸易局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帮困献爱心活动,为城区1000多户建档困难职工发放年货。5年来,已累计为近7000户次的困难职工发放价值210万元的年货。 

  四是启动工伤职工救援机制试点工作。会同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医疗机构开展了以建立工伤职工快速救治通道、工伤探视慰问、生活困难帮扶、法律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工伤职工救援机制试点工作。(汤碧琴单玉紫枫) 


【编辑:周倩倩】